华住会因会员协议涉嫌"霸王条款"被北京市消协约谈 限期10日整改

近期,围绕网络会员服务条款的公平性问题引发社会关注。

2月11日,北京市消费者协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及有关约谈工作规范,对华住会运营方汉庭星空(上海)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约谈。

北京市消协经调查认为,华住会拟于2025年7月18日生效的《华住会个人会员计划与服务条款》中,存在疑似以格式条款方式限制消费者权利的情形,要求企业限期整改并提出后续监督安排。

问题:单方设定争议解决路径,疑限制消费者依法维权选择权 北京市消协指出,上述条款中关于“协商不成时同意将争议提交至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的表述,具有单方限定争议解决方式与机构的特征。

争议解决方式事关消费者的核心程序性权利。

若以事先预设且缺乏充分提示说明的方式将消费者维权路径固化,容易造成消费者在发生纠纷时无法根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诉讼或仲裁等途径,进而形成维权门槛与成本上升的结果。

北京市消协认为,这类做法可能落入相关法规所禁止的“利用格式条款不合理限制消费者选择诉讼或仲裁等权利”的范畴。

原因:平台化会员体系扩张下,条款设置易出现“效率优先”偏差 从行业实践看,住宿服务企业普遍通过会员体系承载预订、积分、权益兑换、价格策略等功能,涉及范围广、用户数量大,纠纷类型从退改规则、价格展示到权益兑现不一而足。

为了追求管理效率与风险可控,一些经营者倾向于在统一协议中预设争议处理路径,甚至指定特定机构,以期降低个案沟通成本和诉讼不确定性。

然而,消费领域合同往往属于典型的格式合同,消费者在信息与谈判能力上处于相对弱势。

若经营者未能在条款设置上充分体现公平原则、未作显著提示并确保消费者真实理解与选择,就可能出现“以统一规则替代平等协商”的偏差,进而触碰法律红线。

影响:不仅关乎个体权益,更关系市场秩序与行业公信力 北京市消协认为,限制消费者依法维权途径的条款,一旦被广泛采用,可能带来多重不利影响:一是削弱消费者对平台规则的信任,增加投诉争议,影响消费体验;二是推高纠纷处理成本,使消费者在异地仲裁、举证和时间成本方面承受更大压力;三是破坏公平交易环境,导致“规则由强者单方制定”的示范效应,影响行业整体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对住宿服务行业而言,会员体系本应是提升服务质量和客户黏性的制度安排,若在关键权利上产生争议,将反向损害品牌形象和长期竞争力。

对策:明确整改时限与清单式要求,推动企业系统性合规 针对调查发现的问题,北京市消协提出三项整改要求并明确时间表:其一,要求企业自约谈后10个工作日内删除或修改协议中涉及强制仲裁的内容,不得以格式条款方式限制消费者依法选择诉讼或仲裁解决消费争议的权利;其二,要求企业对现行面向消费者的各类格式合同、协议、须知等开展系统排查,确保条款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清理可能排除或限制消费者权利的不合理规定;其三,建议企业建立消费者权益沟通机制,形成常态化意见收集渠道,并在制定或修订涉及消费者权益的重要规则前,主动征求消费者及消协组织意见,提升规则透明度与公众参与度,更好保障消费者知情权与参与权。

同时,北京市消协表示将持续关注整改落实情况。

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企业,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规定,依法采取进一步措施,包括公开批评、向有关行政部门移送线索、提起公益诉讼等,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前景:以个案推动规则优化,促进行业在法治轨道上良性竞争 从更长远看,此次约谈释放出明确导向:在数字化、会员化快速发展的服务业领域,企业治理能力不仅体现在产品与价格竞争上,也体现在对消费者权利边界的尊重和对规则合法性的自我约束上。

随着消费纠纷类型日益多元、公众法治意识不断增强,行业竞争将更加强调合规与透明。

建立更为清晰的提示告知机制、提供更可达的争议解决选择、强化对格式条款的内部审核,或将成为企业提升治理水平与风险防控能力的重要方向。

监管与社会组织的监督协同,也有望推动相关行业形成更可复制的合规范式。

消费者权益保护是建设公平市场秩序的重要基础。

华住会事件提醒我们,在数字经济和平台经济快速发展的时代,企业制定的格式条款往往成为消费者权益的关键触点。

只有当企业真正将消费者权益放在首位,主动规范经营行为,才能实现企业发展与消费者保护的良性互动。

这次约谈的意义不仅在于解决一个具体问题,更在于为整个行业树立了规范经营的标杆,推动形成尊重消费者、保护消费者的良好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