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不该因员工岁数大了就不给人家办工伤保险

全国人大代表、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兴海路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刘小蓉接受采访时,谈了她的想法。她觉得,用人单位不该因为员工岁数大了,就不给人家办工伤保险。毕竟,岁数大了不是让这些退休人员失去保障的理由。她们通过劳动创造价值,理应有公平的待遇。 刘小蓉长期关注这个问题,做了不少调研。她发现,有些劳务输出多的地方,有很多年满60岁的人还在外头干活,干的都是临时工或者辅助性工作。因为超过了退休年龄,他们没法和单位签正式的劳动合同,结果一旦遇到欠薪或者受伤,就没地方说理去了。 现在这个问题特别明显,就是超龄人员的工伤保险缺乏覆盖。有些企业为了省钱、想规避风险,就是不肯给他们买工伤保险,甚至直接拿“免责条款”把责任推给个人。这就严重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刘小蓉强调说:“工伤保险必须强制化、清单化、可追溯。”她提议从立法上明确规定:单位不能因为岁数大了就拒绝参保;也不能简单用商业保险来代替工伤保险。 人社、司法、住建、交通这些部门也得相互配合。对重点行业搞专项监督吧,让那些没给参保的企业赶紧整改到位。 同时还要统一一下司法裁判标准。明确一下这些超龄就业人员在工时、报酬、休息还有安全保护这些方面的基本权利。这样就能从制度上把“霸王条款”和歧视性的规定都杜绝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