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五”规划聚焦城市群协同发展 构建多中心网络化城镇化新格局

城市群和都市圈是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要载体和主体形态。

城市群是城市发展到成熟阶段的高级空间组织形式,是人口大国城镇化的主要承载空间。

都市圈则以超大特大城市或辐射带动功能强的大城市为中心,以1小时通勤圈为基本范围,是城市群内部的重要组织单元。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要以城市群、都市圈为依托构建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格局。

这一部署适应了我国城镇化发展趋势,是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增强经济发展动能的必然要求。

从发展成效看,我国城市群建设已取得显著进展。

目前全国19个城市群常住人口占全国人口比重已提升至75%左右,一批现代化都市圈有序培育、初具形态,形成了相对完善的城市体系框架。

这些进展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也为进一步优化城镇化格局奠定了基础。

但应当看到,我国城市群一体化和都市圈同城化仍面临多方面突出问题。

一方面,城市功能分布不够均衡。

部分超大特大城市功能过度集聚、中心城区人口密度偏高,而大中城市功能不完善,小城市及县城集聚产业和人口的能力仍显不足,这种结构性失衡制约了城镇化的健康发展。

另一方面,一体化发展机制尚需健全。

产业协作、生态环保、公共服务等领域的利益共享和成本共担机制不够完善,规划统一编制、土地统一管理等体制机制尚未建立,跨行政区协调的体制障碍仍然存在。

这些问题都需要在"十五五"时期着力加以解决。

为推进城市群一体化发展,需要从五个方面系统发力。

首先要加快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协同完善交通、物流、电力、油气、通信、水利等基础设施网络,夯实一体化发展的物质基础。

其次要促进产业和创新协作,引导城市科学布局主导产业,形成分工合理、错位互补的产业一体化格局,构建区域协同创新共同体。

第三要推动统一市场建设,促进规则统一、标准互认、监管一体,实现市场设施联通和生产要素自由流动。

第四要推动公共服务共建共享,促进教育、医疗卫生等资源均衡布局,构建联防联控的公共卫生体系。

第五要推动生态环保共保共治,完善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开展环境协同监测和联合执法。

都市圈同城化要重点推进"三圈"建设。

建设便捷高效的通勤圈,推动轨道交通"一张网"运营管理,有序发展市域铁路,加快打通城际"断头路"、拓宽"瓶颈路",推动城际公路市政化、客运公交化,实现人员高效流动。

构建梯次配套的产业圈,强化城市间专业化分工,推动"总部+基地"、"研发+生产"、"生产+服务"等多种协作模式,形成中心至外围梯次分布、链式配套、紧密协作的产业格局。

形成便利共享的生活圈,推动公共服务均衡普惠,加快社会保障接轨衔接,推动政务服务联通互认,统筹新建大型公共服务设施布局,让群众享受更加便利的生活条件。

推进上述举措落实,需要完善制度保障。

要建立健全多层次常态化协调推进机制,加强规划编制实施、市场监管执法、资源开放共享等方面的协同。

同时要开展行政区与经济区适度分离改革,建立跨行政区利益共享和成本共担机制,促进资源整合和高效运营,形成推进城市群一体化和都市圈同城化的强大合力。

城市群一体化和都市圈同城化,不是简单的规模扩张,更是对空间结构、制度安排与治理能力的系统升级。

把握“十五五”窗口期,以更高水平协同破除壁垒、以更精准定位优化分工、以更均衡服务提升民生,将有助于在“聚”与“散”、“中心”与“周边”之间形成良性互动,推动城镇化从速度型迈向质量型,为高质量发展夯实长远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