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京智汇(北京)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把“燕京旅游”商标给注册了,结果,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和燕京啤酒集团公司,从2015年到2018年每年都搞“燕京啤酒国际文化节”,海报上、入口处、舞台背景还有他们的公众号跟官网,全都大大的用着“燕京啤酒”这四个字加上“燕京+麦穗”的标识。燕京智汇觉得,“燕京旅游”跟“燕京啤酒”不光是名字像,连图案都差不多。他们觉得啤酒公司想借旅游的牌子占便宜,就告了燕京啤酒公司商标侵权还有不正当竞争,要赔300多万还得公开赔礼道歉。 一审的时候,法院觉得,“燕京”俩字是最显眼的地方。两家商标虽然都有“燕京”,但让人一眼就能分清楚不是一回事。再说了,“工厂游”跟“啤酒节”都属于去工厂体验的那种工业旅游,大家去都是为了看看生产线、尝尝新啤酒,感受一下品牌文化。更重要的是,“燕京啤酒”和那个麦穗标识早就因为啤酒给大家留下了深刻印象。不管是去工厂还是参加啤酒节,只要看到这俩东西,大家都直接想到啤酒了。所以一审就判燕京啤酒公司不侵权,不用赔钱也不用道歉。 燕京智汇不服气,上诉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这次法院主要看了三个方面: 第一是商标到底像不像。法官说“燕京”是核心,以前的判断没毛病,也没新证据能证明不一样,所以还是像的。 第二是服务类别一样不。二审解释得更细了,工厂游主要是让你看机器干活的那种体验;啤酒节主要是让人喝酒、参加活动的那种聚会。虽然形式不一样,但大家都是为了去厂区感受品牌故事的那种旅游服务。 第三是会不会让人分不清。法院觉得长期做市场宣传已经让大家觉得“燕京啤酒”和麦穗就是啤酒的代名词了。而且不管是看工厂还是喝啤酒都是在同一片地方做的事儿,消费者自然会把标识跟啤酒厂联系在一起。就算在旅游宣传上看到这个标识了也没人会误会是燕京智汇提供的服务。 最后综合所有证据和法律条文,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维持原判。燕京智汇的上诉请求都被驳回了。 从这个事儿里能看出几个道理: 第一点是商标保护要早动手。“燕京”这俩字大家都知道,想独占着用就得提前在不同行业和不同场景都把防御商标给注册了。 第二点是商业标识得有边界。搞工业旅游或者体验品牌活动的时候可以用企业现成的IP,但得在使用的方式、场景还有说话的口气上都有差别才行,免得被人说在蹭热度。 第三点是证据留得好不好决定输赢。这类案子里要看你以前怎么宣传的、消费者怎么说的、大家心里到底是怎么想的。平时经营的时候就要把这些东西给记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