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5年,清华国学研究院的课堂上,傅斯年和李济他们就在聊。王国维把“二重证据法”丢了出来。那个时候,大家都在怀疑古书是不是真的,传世的文献被说成是假的,地下挖出的材料就被捧上天了。王氏站出来说了一句:“地上的书”和“地下的材料”要互相验证、补充,这是给古史研究重新打基础的意思。 这一招出来,可真算是炸开了锅。有的人觉得这招好,打通了文献和考古的界限,让甲骨、铜器这些沉睡的东西重新活过来;也有人骂这是维护旧学、阻断革命,甚至说它不是科学。胡适、李济强调要整个知识,批评仅凭文字材料就定古史;傅斯年、陈寅恪则鼓励田野调查,把异域资料也拉进来。两边打得不可开交。 其实,“二重证据法”是有两个层面的含义的。第一个是互动性。在《明堂庙寝通考》里,他说过“周秦两汉的书”能证明出土材料,出土材料也能证明这些书。简牍可以校经典,经典也可以校简牍。逻辑上虽然没直接说证伪,但已经埋下了互相验证的种子。第二个是针对性辩护。在《古史新证》总论里,他的意思更窄,就是针对材料有限、目标明确、态度鲜明这三点:只有地下新材料能补正古书的某部分实录;不能否定还没被证明的东西。 所以王氏最在意的是把“地下遗存”变成可信的史料。只要有一点事实被简牍印证了,《尚书》《楚辞》这些书就值得保留;反之,《史记》缺少证据也不能盲目肯定。这种先分材料再谈真伪的思路,成了后来层累说和二重证据分合法的源头。 陈寅恪总结得好:“真伪不过是相对问题……如果能找到作伪的时代和作者……就能说明当时的思想世界。”王氏也坚持伪材料也能利用——关键在于判定时代和作者。这一观念跟傅斯年的“史学即史料学”挺像的,共同刷新了近代史学的价值尺度。 另外就是文、史、哲一体的示范作用了。王国维是先哲学后文史的路子,所以把“二重证据法”限定在“辨伪—补史”的小圈子里。后来者要是能引入考古学、人类学或者社会学视角进去玩儿一圈儿,方法自然就由窄变宽了。 他当年只能看到甲骨金文这些东西吧?当时考古学也没怎么发展起来。但他还是很敏锐地指出:《史记》说的商朝世系大致是对的。这说明他脑子里对材料的边界和层次分得很清:先辨真伪再论时代最后说史。 拿《流沙坠简》来说吧。罗振玉和王氏那会儿只能看斯坦因拍的照片吧?他们还是按内容分组记录出土地点尺寸什么的;书前自序还特意标明了“略考出土之地”;最后还附上了敦煌鄣燧分布图和编号表。这一招后来被李学勤称为把考古信息写进简牍研究的开端呢。 裘锡圭说了:“王氏的意见和他的学术实践对我们影响深远。”但光有影响没用啊。今天要用好这招还得注意基础功夫要扎实——没有目录学校勘学训练不行;边界意识得强化——任何材料都有局限性;层次逻辑得严守——先独立验证再互证。只有把它从书斋里的口号变成田野和图书馆之间反复校勘的指南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