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扬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公开通报了一起严重的期刊冒用案件,再次暴露出出版市场中存在的违法乱象。
这起案件的查处,既是对知识产权的有力保护,也是规范出版市场秩序的重要举措。
问题的发现与投诉源于市文联的警觉。
据通报,不法分子聂某某利用已停刊《扬州文学》的知名度,在未取得任何出版审批手续、未获得市文联授权的情况下,冒用该期刊名称开展违法出版活动。
这名违法人员通过微信群等网络渠道向社会公开征集稿件,随后委托第三方进行排版印刷,并以假冒期刊名义进行发行。
这种做法不仅直接侵害了原期刊的品牌权益,更对广大文学爱好者造成了严重误导,使其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参与到非法出版活动中。
从违法行为的性质看,聂某某的行为触犯了多项法律法规。
其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出版活动,违反了《出版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同时违反了《期刊出版管理规定》等专门法律。
这类违法行为之所以时有发生,一个重要原因在于互联网时代信息传播的便利性,使得某些不法分子有机可乘。
同时,对于已停刊期刊名称的保护力度不足,也为冒用者提供了可乘之机。
案件的查处体现了多部门联动执法的高效性。
扬州市文联发现问题后第一时间投诉举报,扬州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随即启动跨区域联合执法机制,与石家庄市、晋州市等地的文化执法部门密切配合,形成了有效的联合执法合力。
这种跨地区、跨部门的协作模式,对于打击涉及多地的出版违法行为特别重要。
2026年3月16日,晋州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对违法人员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依法取缔了其非法出版行为,案件得到及时有效处理。
这起案件的处理对规范出版市场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当前,出版业正处于传统与数字融合的转变期,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监管的薄弱环节进行违法活动。
通过对这类案件的查处,有助于进一步规范出版市场,保护合法出版单位的权益,维护文学爱好者的合法权益。
同时,案件也提醒相关部门需要进一步完善对已停刊期刊名称的保护机制,建立更加有效的监管体系。
文学期刊的公信力来自长期积累,也最怕被不法行为透支与消费。
对冒名牟利依法严惩,既是对品牌权益的保护,更是对创作者劳动成果和读者信任的守护。
持续完善跨区域、跨平台协同治理机制,让每一次投稿、每一份刊物都经得起核验,才能为文化市场注入更稳定的秩序与更可持续的繁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