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率先立法保障孤独症儿童权益 全国首部地方性专项法规正式通过

在我国儿童健康事业发展进程中,孤独症谱系障碍群体的权益保障长期面临制度性空白。

据统计数据显示,我国孤独症患者超过1000万,其中儿童约300万,但专业康复机构覆盖率不足30%,医教资源分配不均、社会认知偏差等问题制约着这一特殊群体的发展权益。

作为福建省唯一入选"全国孤独症儿童关爱促进行动先行先试地区"的地级市,泉州市经过多年实践探索,已建立起覆盖市县乡三级的筛查诊断网络,创新推出"医疗+康复+教育"三位一体服务模式。

此次立法将18项成熟做法上升为法规条款,其突破性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首创"0-6岁儿童孤独症筛查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强制规定;二是明确普通学校应当配备特殊教育资源教室;三是要求公共场所建立"友好空间"建设标准。

该条例的立法创新具有多重示范价值。

从制度设计看,建立了政府主导、多部门协同的工作机制,卫健部门负责筛查诊断,教育部门落实融合教育,民政部门完善托养服务,形成闭环管理。

在保障措施方面,规定将孤独症康复治疗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并建立特殊教育教师津贴制度。

更值得关注的是,条例专章规定社会支持体系,鼓励企业开发适合孤独症人群的就业岗位,这为破解大龄孤独症患者社会融入难题提供了新思路。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专家指出,泉州立法填补了我国特殊群体权益保障立法的空白点,其"早筛查、强干预、全周期"的立法思路,对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体系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据透露,国家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将"泉州经验"纳入全国孤独症防治工作指南。

关爱孤独症儿童,既是社会文明程度的体现,也是公共服务体系精细化治理的试金石。

泉州以地方立法把分散探索固化为系统机制,体现出以制度回应民生关切、以协同提升服务效能的治理导向。

面向未来,唯有持续完善配套政策、强化基层能力、凝聚社会共识,才能让“全链条支持”从纸面走向日常,让更多家庭在可及、可持续的服务中看见希望与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