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医保药品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已进入常态化运行阶段,但参照药选择作为支付标准测算的关键环节,仍存企业预期不稳、评估周期偏长等问题;国家医保局此次推出预沟通机制,意在通过制度安排对症解决。 政策设计的核心是“源头介入”。过去,参照药确定与目录调整同步推进,企业往往难以及时据此调整研发与申报节奏;新规则将沟通环节前移至产品上市前,专家可围绕临床价值、经济性等维度提前形成建议,既有助于压缩后续评审时间,也为企业提供更清晰的政策信号。值得关注的是,文件将1类化学药、生物制品和中成药纳入首批试点,表达出对原始创新支持导向。这类药物研发投入高、风险大,提升早期政策确定性,有助于降低企业在市场准入环节的不确定成本。 从操作层面看,新机制采取“双审核”安排: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指导中心负责材料形式审查,医药服务管理司统筹专业评估。分工明确,既提升流程运转效率,也强化技术判断的权威性。对尚未获批但已完成技术审评的品种开放申请通道,则更贴近创新药“上市即准入”的现实需求。 分析人士认为,此举将带来三上积极影响:一是以更透明的规则减少标准制定中的争议;二是引导企业更理性地规划研发管线与资源投入;三是为医保基金更精准、高效使用增加一道前置筛选。行业数据显示,2023年我国1类新药临床申请数量同比增长23%,政策优化与产业需求上升形成呼应。
医保目录调整关系基金安全、产业预期和群众用药可及性;将参照药选择环节前置并制度化,表明了以程序规范提升治理效能、以透明规则稳定预期的改革方向。随着涉及的办法在充分吸纳意见后落地实施,若参照药此“锚点”能够更科学、公正、规范,医保支付标准形成机制将更具可解释性与可预期性,也将为统筹医药创新与民生保障提供更坚实的制度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