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老年人旅行安全保障成了大家关注的焦点,北京二中院这次审的这个案子,也给这种关系界清楚了。以前咱们觉得老年人出去旅游得额外费心,但其实他们现在成了旅游市场里很重要的消费力量。毕竟老年人身体和心理都有自己的特殊状况,对旅游服务的要求肯定比别人高。就在最近,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把这个案子判了,把旅游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和责任认定问题摆在了明面上。事情是这样的:六十几岁的江某跟了个旅行社搞的“北京五日游”,到了第三天他身体就不太舒服,送到医院也没救回来。后来查出来他生前有高血压。他家难过得不行,觉得旅行社不该擅自加行程、天天凌晨让人起床去赶路,遇到这事儿又没及时救人,所以起诉要求赔钱。旅行社那边就说人是自己病死的,江某没把身体情况告诉他们,他们不用赔。法院仔细研究了一下两边的说法。说江某已经是成年人了,得自己先看着自己的身体状况。他明明知道有高血压还不报真实情况,玩累了也不休息一下还接着干活,这就导致了坏结果出现。不过旅行社也有问题没做好。法院说他们有三点没干好:第一点是说人话的功夫不行,行程改了就发个短信通知一声,也不说这一天到底有多累或者有什么危险;第二点是不管人了,没问身体咋样也没记下来更没提啥注意事项;第三点是安排不合理,连着两天早上都让大家凌晨集合出发,还在原来的基础上随便加项目导致人累得不行。法院认定旅行社有这些过错就得赔点钱,一共三十五万多块。这个案子不光是给当事人个说法,也是给大家讲法。告诉做生意的别把接待老人的事看得太简单了,必须把安全放第一位,把行程安排好、风险说清楚、应急预案弄完备才行。反过来也告诉老人家出门要想清楚自个儿能承受多少压力。让大家都明白:要想让市场健康发展,得靠法律管、商家讲诚信、自己也得小心点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