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宁海县检察院承办检察官收到了申请人老王的感谢信息。这条简短的信息背后,是检察机关对残疾劳动者权益保护的一次有益探索。 老王是一名聋哑人。自2024年6月起,他受雇于董某从事模具制作工作,勤勤恳恳工作了八个月。然而,当他期待获得劳务报酬时,却遭遇了用人单位的拖欠。董某最初还能支付部分款项,后来却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一再推诿,导致老王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 面对这个困境,老王在妻子陪同下于2025年11月向宁海县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这个案件看似简单,实则存在多重难点。首先,老王作为残疾人,与检察官的沟通存在障碍,需要采取特殊方式进行有效交流。其次,老王缺乏充分的证据支撑。他仅有一本自己记录的笔记本,记载了工作日期,但缺少工资结算单、考勤记录、转账凭证等直接证明欠薪数额的关键证据。再次,老王对法律程序和文书撰写一无所知,难以独立完成诉讼准备。 面对这些困难,承办检察官没有简单地以证据不足为由拒绝,而是主动承担起帮扶责任。在询问阶段,检察官采用纸笔书写、手势比划等多种方式与老王沟通,耐心梳理其务工经过、工资约定、催讨细节等关键信息。在材料整理阶段,检察官全程协助老王收集证据,代为撰写支持起诉申请书和民事诉状等法律文书。在诉讼启动阶段,检察官手把手教老王使用移动微法院,指导其完成立案申请和证据上传等流程,提供了全方位的"一对一"司法帮扶。 为了继续提高纠纷解决的效率,承办检察官主动与承办法官沟通,建议启动诉前调解程序。这一建议既能高效化解纠纷,又能减少当事人的诉讼负担。在调解过程中,检察官多次与董某沟通,既坚定地强调支付劳务报酬是其法定义务,又兼顾双方的实际困难,积极协调出合理的支付方案。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董某分期支付拖欠的14200元报酬,每月支付2000元,直至款项全部付清。 这个案件的成功处理,反映了检察机关在保护弱势群体权益中的主动担当。检察机关不仅要依法行使法律监督职能,更要在具体案件办理中充分考虑当事人的实际困难,创新工作方式,提供有针对性的司法帮扶。对于残疾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检察机关应当健全帮扶机制,确保他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当公平正义跨越沟通障碍——落到具体的权益兑现上——司法的温度才更可感可触。此案既是对个体权益的维护,也折射出法治保障民生的现实进步。在迈向共同富裕的道路上,如何通过更完善的机制织密特殊群体保护网,将持续考验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