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阵子,安阳法院搞了个新招,给基层矛盾化解开了条新路。如今的大环境下,怎么把那些鸡毛蒜皮的纠纷实质性地解决掉,成了检验司法效能和社会治理水平的硬指标。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最近就做了个很有效果的尝试,把人大代表请进了一起具体案件的调解现场,给破解基层治理的老大难问题找到了新灵感。 这回成功调解的案子是个买卖合同纠纷,被告是当地的一个村委会。这类案子牵扯基层组织,直接关系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处理不好容易留下后遗症。安阳县法院这次没直接开庭判决,而是把解决纠纷的端口往前挪了挪,想出了个新点子:把人大代表这个特殊的监督和桥梁力量引进来,和法院的专业法官搭伙搞联合调解。 在调解过程中,法官和人大代表拿出了两套法子。一方面,法官靠扎实的法律知识给当事人把法规讲清楚,把诉讼风险和权利义务列明白,这就给依法调解打下了牢实的地基。另一方面,人大代表发挥他们来自群众、摸透社情民意、还很有公信力的长处,采取“背靠背”、“面对面”等多种招数,细致入微地给双方做思想工作和沟通协调。这一套“司法专业力量+社会权威资源”的组合拳打得特别准,把单纯靠法律裁决和当事人情感认同之间可能存在的那个沟填平了。 安阳县法院这一手也不是瞎撞的运气。这是他们这几年一直深推司法改革、不断琢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一个缩影。通过系统地搭建并拓宽解决问题的路子,法院想打破以前那种只靠打官司的局限,把打官司和不打官司的方式串联起来,让更多法治力量都往引导和疏导上使劲。 请人大代表来帮忙有三层意思:一是这是深化司法公开、用公开换公正的生动体现。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人,他们在现场就相当于在进行监督,让司法工作更透明、更让人信服;二是法院这是在主动接受监督的表现,把司法活动放在更宽广的社会监督之下;三是这是在整合司法专业资源和社会治理资源。人大代表扎根基层,懂老百姓的心思,他们掺和进来能把情理法更好地揉到一块儿。这样一来案子结了人和气也顺了。 从长远看,这也是在响应国家号召:要把非诉讼的解决机制往前推一推。这是在推动诉源治理、从根子上减少打官司数量的探索。这样做能帮法院省点力气、优化资源配置,还能把大量矛盾挡在诉前化解掉,让基层更和谐稳定。 这不仅是个工作方法上的创新,更是社会治理共同体理念在司法领域的具体实践。安阳县人民法院的这次成功实践给我们立了个好榜样:在新时代背景下,怎么更好地化解社会矛盾、创新基层治理可以参考这个路子。它证明了只要打开大门吸纳社会智慧、把多元力量拢到一起,就能走出一条既有温度又高效接地气的解决纠纷新路。 往后看,咱们得继续把这种多元共治机制搞深搞透,再多开几条让社会力量有序参与调解的门儿。这对构建更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制度、让老百姓更满意都很有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