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司法的温度化作助力,龙井法院帮着农民妥善处理了西洋参种植户李某的债务麻烦。大家都在忙着搞乡村振兴,那些跟种地有关的纠纷怎么才算是情理法兼顾,真得看基层司法的智慧。这次龙井市人民法院处理的李某这起案子,给以后的涉农案件执行提供了个很好的参考。 被执行人李某以前因为要经营西洋参,就跟别人借了钱。后来资金链出了问题没还上。法院开始执行了,可李某老是躲着不见人,案子就这么卡壳了。执行干警到处查了好久,最后在珲春市一个村子的地里找到了他,这时候他正忙着照顾参田呢。一打听才知道,他压根不是故意赖账跑路的。 因为这西洋参得种个四五年才能收获呢,中间管理费用高,市场风险也大。李某怕债主找上门把资金链搞断了,只好暂时躲起来。“要是直接把他的参田封了卖了,这些没长熟的东西可能一分钱都不值;要是硬来强制执行,不仅毁了这个家的生计,还可能把当地特色农业给耽误了。”负责办案的法官在案情分析会上这么说。 面对这种新兴的农业产业纠纷,龙井法院没搞一刀切的那种老办法。他们专门组织了个小组去实地调查。干警们跑了农业部门、参农合作社还有收购企业,把西洋参的生长习惯、啥时候采收卖得贵、市场价格咋波动这些情况摸了个透。 调查发现当地西洋参每年十月份是采收的最佳时间,这时候的品质最好、价格最高。如果提前挖出来卖了,价格会跌很多。根据这个行业的特点,法院想出了个“动态保全+履约宽限”的新办法:先是主持双方谈妥了和解协议,把还钱的时间定在当年十月份采收之后,给李某留足了时间把钱挣出来还债。 为了防止他到时候又赖账不还,法院又把他名下的车和房子给“活封”了。就是允许他还接着用这些东西搞生产生活,就是不能卖掉或者抵押。另外还把他的商业保险里的现金价值给冻结了。协议里写得很清楚,如果到了约定时间还不还钱,立马就启动处置财产的程序。 这种办法既体现了法律的严肃性,又体现了保护生产力的人情味。在这之后法官还经常去参田里看看长得咋样,顺便请农业专家给他们指导一下怎么管。今年十月份的时候,李某的西洋参终于顺利收完卖出去了。 卖了钱之后他第一时间联系了法院把本金和利息一共四十多万块钱都还清了。这个案子能搞定,是人民法院把“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实实在在用到了老百姓身上。龙井法院在维护法律威严的同时也没忘了当地特色农业怎么发展。 现在国家正在使劲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这种做法告诉咱们:只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多考虑考虑情理、多动点脑筋搞创新机制,不光能把矛盾给化解了,还能给乡村振兴注入源源不断的法治动力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