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从“按项目”到“按病种”,改革为何仍有堵点?
传统按项目付费下,诊疗行为与收入挂钩,容易诱发重复检查、过度用药等现象,既加重患者负担,也推高基金支出。
按病种付费将病情相近、治疗路径相似的住院病例归并成组,依据历史数据测算形成支付标准,对医院实行“打包”结算,核心是从“为过程买单”转向“为结果买单”。
但在推进过程中,个别地区出现年底住院难、重症患者被“分解住院”,以及少数医院以“单次住院不超过15天”“额度用完”等理由催促出院等情况,引发社会关注。
原因——误读“均值”、协同不足与考核导向叠加 业内人士指出,按病种付费支付标准本质上是基于大样本测算的“均值”,并非对单个患者设定的硬性“限额”。
患者病情轻重不同、并发症复杂程度不同,住院天数与费用自然存在差异。
若医疗机构简单把“均值”当作每名患者的“上限”,就可能压缩必要服务、倾向筛选低风险病例,甚至通过“出院再入院”规避成本压力。
同时,平均住院日等指标在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中占有一定权重,若与支付方式改革衔接不充分,容易形成“控天数、控费用”的单一管理逻辑,导致康复期患者被动出院、疑难危重患者救治空间被挤压。
更深层的原因在于医保部门与医疗机构之间的政策协同、数据共享、质量评价与监管联动仍需加强,才能避免“控成本”偏离“保质量”的改革初衷。
影响——既关系基金安全,也关系群众获得感与医院可持续 支付方式改革的方向是明确的:让基金支出更精准、更可控,让医疗服务回归合理诊疗。
但若执行偏差扩大,短期看会影响患者连续治疗与就医体验,造成对政策的误解;中长期则可能扭曲医院行为,影响医疗质量与学科建设,甚至冲击分级诊疗格局,最终反过来加大基金不确定性,削弱改革公信力。
因此,纠偏与完善配套机制同等重要。
对策——制度“打包”更要机制“兜底”,形成可执行的协同闭环 首先,明确政策边界,纠正“一刀切”做法。
国家医保局已表示,从未出台“单次住院不超过15天”等限制性规定。
对少数医疗机构将支付标准“均值”异化为“限额”,强行要求患者出院、转院或自费住院的,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各地应进一步强化公开解释与患者告知,减少信息不对称带来的焦虑和误判。
其次,建立对疑难危重与特殊情形的弹性结算机制,避免“简单控费”。
河南安阳的探索提供了可借鉴路径:对一般住院病例实行按病种付费的同时,针对住院时间较长、院内转科治疗等复杂情形,设置“特殊病例、协商单议”等办法,实行更符合临床实际的结算安排。
通过对例外情形“可识别、可申请、可审核、可追溯”,既守住基金底线,也保障救治需要。
再次,把质量与安全放在与成本同等重要的位置。
支付方式改革不能只盯费用,更要将临床路径、疗效指标、并发症发生率、再入院率等纳入综合评价,推动医院从“控项目”转向“提效率、保质量”。
对存在分解住院、选择性收治、过度压缩服务等行为的机构,应通过智能审核、病例抽查、飞行检查等方式强化监管,形成对不规范行为的高压态势与明确成本。
同时,推动分级诊疗和医联体协作,让患者“转得出、接得住、康复好”。
专家建议,部分患者在三级医院完成手术或急性期治疗后,病情稳定但需要康复支持的,可依托医联体转诊至下级医院或康复机构,实现连续治疗与床位周转的双赢。
要实现这一点,还需在转诊流程、医保结算衔接、康复支付政策、护理与长期照护服务供给等方面同步完善,避免患者在“转院”环节承担额外负担。
前景——3.0版分组方案将发布,改革进入“精细化治理”阶段 据悉,国家医保局已先后发布按病种付费相关方案,并将于2026年发布按病种付费3.0版分组方案。
可以预期,下一阶段改革重点将从“是否覆盖”转向“如何更好用”:一方面通过更科学的分组与测算,提高同组病例的可比性与支付标准的合理性;另一方面强化对复杂病例的风险调整和例外处理,减少医院对疑难重症的顾虑;同时加快医保数据治理与信息化监管,推动支付、质量、绩效联动,让医疗机构在规范诊疗中获得合理补偿。
在基金安全压力与群众健康需求同步提升的背景下,支付方式改革仍是撬动医改的重要抓手。
唯有把规则设计、执行监管、医疗服务供给与分级诊疗体系建设统筹推进,才能实现基金高效使用、医院可持续发展与患者获得感提升的多重目标。
按病种付费改革是医保支付方式的一次重要创新,其目标是在保障患者权益的前提下,实现医保基金的科学高效使用。
改革的成功不仅取决于政策本身的科学性,更取决于医保部门与医疗机构的真诚协作。
只有通过建立完善的协同机制,在尊重医疗规律、保障患者权益的基础上,引导医疗机构主动控制成本、提高效率,才能让医保改革真正惠及广大人民群众,推动我国医疗保障制度的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