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不支持“挂床住院”增加索赔也是帮医院解决难题

在一些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住院天数被用作认定损失的重要依据,“挂床住院”因此屡屡发生。一名女子因车祸实际住院仅58天,却在医院赖了429天,为获取高额赔偿特意赖床。法院对这种恶意套利行为坚决否定,强调法律是为弥补实际损失而非获取不当利益。“挂床”产生的床位费、护理费及虚构误工费并非必要损失。司法审判向不诚信行为说“不”,最高法曾将其作为典型案例发布。 虽然受害者值得同情,但过度索赔就是不诚信。利用增加住院天数加重对方责任是恶意行为。医院对赖床者头痛不已,投入人力管理成本远高于收到的费用。滞留者发生意外还需承担纠纷风险。法院不支持“挂床住院”增加索赔也是帮医院解决难题。“挂床住院”会引发效仿,挤占紧缺医疗资源和加重医保负担。医疗资源是救命稻草而非“碰瓷工具”,别把它当获取私利的手段。 普通情况下病愈后就该出院是常理,可有人却反其道而行之。医生告诉他们可以走了他们偏不走,这就叫“挂空床”。有人把这种赖着不走的现象叫作“挂床住院”。央视报道说有个女子车祸后在医院住了429天,这其实是“挂床”371天加起来的。法官介绍说在交通事故赔偿中,住院时间长短是计算赔偿多少的关键数据。 所以受害人为了多拿钱就去故意拖时间住医院这种事总是有。人民法院对于这种不老实的行为从来都不认同。这种“挂床住院”的做法已经脱离了法律保护的范畴,变成了一种恶意占便宜的招数。 法院不支持这种行为是因为法律的赔偿制度是为了把真正的损失补上而不是让人通过这种手段去赚黑心钱。“挂床”产生的各种费用根本不是事故直接造成的必须开支。 法院的判决把合法维权和过度索要钱的界限划得很清楚。从道德上讲讲信用才是维权的前提。受害者确实可怜、侵权人必须赔不是不代表能无限制地涨价索要赔偿。 利用住院时间来故意增加对方的赔款责任本质上就是不讲信用的表现。最高法也把这类案例拿出来警告过大家:司法审判对不讲信用的人说“不”。 法律保护真正的受害者权益但不保护利用受害者身份来占便宜的贪婪之心。 或许会有人觉得医院在这事儿里可能也是同谋呢?其实根本不是这么回事儿!患者赖着不走医院才是最着急的那个! 这种患者通常只付最低床位费,医院要花出去的医护人力和管理成本可远远比这个高得多。长期占着床位会让“床位周转率”这种关键指标掉下来很不划算。 医院的风险也高得吓人:滞留者万一发生点什么意外事儿,院方还得负责处理新的纠纷! 医院想把这些人劝走特别难!时间长了就成了医院的头疼病!法院不给“挂床住院”增加的赔偿撑腰也是在帮医院解决这个管理上的大麻烦! 更让人警惕的是这种做法带来的坏影响特别大!要是一个人尝到了甜头容易引来一大堆跟风的人! 现在的优质病床还是挺紧张的甚至不够用;一张病床可能就是一个急症病人能不能活命的希望啊! 如果有人把病房当成宾馆一样长期霸占那就太不像话了!既挤占了紧缺的医疗资源也加重了医保系统的负担! 在打官司的时候当然应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利但不能躺在权利上作秀啊! 不管是因为谁对谁错还是赔多赔少医疗系统都不能成冤大头啊! 千万别把宝贵的医疗资源当成碰瓷的工具!这应该是咱们每个公民都得有的基本素质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