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的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好的,我现在就开始把这个通知内容用口语化的方式整理出来。首先说一下,2026年2月14日,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发了一份通知,内容是要修改《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通知的文号是财建〔2026〕16号。这次修改是为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规定,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的财政厅还有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财政局看的。 第一条修改把第二条里原来说到的实施期限“到2025年”改成了“到2030年”。第二条改动就大了,把第三条的内容给重写了。主要是调整了补助资金的支持范围。比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这个项目,政策是2022年底就结束了,清算时间定在2026年。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是从2024年开始到2026年结束。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奖补资金清算因为政策是2025年底结束的,所以清算时间给到了2027年。氢能综合应用试点的实施期是从2026年一直到2028年。还有些报经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支出也在列。 这几个政策项目实施期结束后,财政部会联合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情况评估要不要继续做下去。项目到期后就按程序清算。这次还删去了第九条原本的内容。第十一条也变成了第十条,主要是说各级财政部门和相关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如果有违法违规行为就要追究责任。 第十三条改成了第十二条,说的是这个办法从发布那天起生效,之前发过的两次修改通知都作废了。最后文件提到这个通知从印发那天就开始执行了。修改后的办法也会重新公布出来。附件就是新修改的办法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