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检司三方联动走进花梨镇开展专题培训 夯实基层矛盾化解第一道防线

基层人民调解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防线。

当前,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基层矛盾纠纷呈现类型多样、涉及面广的特点,对调解工作的专业性和规范性提出了更高要求。

为适应新形势需要,开阳县法院、检察院、司法局三个部门近日联合行动,深入花梨镇开展人民调解能力建设专题培训,这是推进基层法治建设、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重要举措。

培训针对基层调解工作的实际需求精心设计。

开阳县法院花梨法庭庭长刘荣菊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核心条款为切入点,系统梳理了婚姻家庭、民间借贷、买卖合同、土地承包经营、相邻关系等基层高发纠纷类型。

在讲授过程中,她采用"案例还原加法律剖析加调解技巧"的教学模式,将抽象的法律条文转化为具体的操作指引,深入阐释各类纠纷的法律构成要件与裁判逻辑,帮助调解员准确理解法律关系认定、核心法条适用、举证责任分配等基础问题。

这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式,使参训人员能够更好地掌握调解工作的法律依据和方法路径。

县司法局花梨司法所所长赵国权围绕基层调解员能力提升进行了实操教学,重点传授调解工作的具体技能和规范要求。

县检察院花梨检察官工作室检察官余川平则以"检察赋能基层治理用心化解矛盾纠纷"为主题,介绍了检察机关在参与基层治理、监督调解工作中的职能作用,强调了检察监督对于保障调解质量、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意义。

三个部门的联合授课,形成了法律指导、实务指导和监督指导的有机结合,为基层调解工作提供了全方位的支持。

参加培训的人员包括花梨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张云淋,镇属各部门负责人、各村社区支书、网格员及综治中心全体人员。

这样的参训范围充分体现了基层调解工作的系统性和全覆盖特点,有利于形成齐抓共管、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此次三方联合培训是深化"府院联动"、推进多元解纷机制建设的重要体现。

近年来,各地在推进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中,越来越重视发挥人民调解的基础性作用,通过加强调解队伍建设、完善调解工作机制、强化法律指导等措施,不断提升调解工作的专业化和规范化水平。

这次培训正是这一工作思路的具体落实。

开阳县法院表示,将持续完善基层调解常态化培训指导机制,不断赋能基层调解队伍建设,推动多元解纷工作向纵深发展。

这意味着法院将建立长效的支持机制,定期为基层调解员提供法律培训和业务指导,帮助他们不断提升专业能力。

同时,通过加强与司法行政部门、检察机关的协作,形成合力推进基层治理的工作格局。

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而人民调解则是基层治理的重要抓手。

开阳县的创新实践表明,只有将法治思维融入基层工作,通过系统性赋能提升调解队伍专业化水平,才能真正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的治理目标。

这种多部门联动的培训机制,为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其价值不仅在于化解当下矛盾,更在于培育基层法治生态,为乡村振兴筑牢稳定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