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把跨境电诈的真面目都给揭了出来

东傲集团的这场官司,实际上把跨境电诈的真面目都给揭了出来。为了让大伙儿都看清楚这行骗的手段有多么恶劣,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特意选了几个例子来说事,其中这个“甘某华等八人诈骗案”最具代表性。这个团伙特别狡猾,为了躲开咱们国内的查抄,居然把犯罪的窝点设在了国外的园区里,还搞了个分工明确的“东傲集团”。 林某这帮人把这个组织管得跟军队一样严格,里面设了业务部、技术部、人事部还有后勤部,新来的人都得经过封闭的训练。他们所谓的正经“工作”,其实就是弄一个假的网上投资平台,专门盯着中国的老百姓下手。这帮骗子在网上精心包装自己,假装是有钱的成功人士,主动加受害人做朋友。骗到了信任之后,就忽悠人家去投钱,说有高回报的渠道。 等受害人的钱打到他们控制的账户上了,骗子就会在后台动手脚不让提现,甚至直接关了平台跑路。因为是在网络上作案,钱又流到了境外,想要抓到人把钱追回来简直难上加难。 冯某国、冯某、叶某娇、薄某刚、曲某峰、赵某这八个人,要么是当业务员在网上骗钱,要么就是管人事的,他们都参与了这个诈骗链条的具体环节。虽然在集团里他们不算老大,得听上面的指挥,但这也不意味着能免责。法院认为他们的行为也是诈骗实行活动的一部分,对受害者造成了超过一百万元的经济损失。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这八人都构成了诈骗罪。因为这是跨境集团犯罪,数额巨大还跑到国外去了,社会危害性很大,所以被认定为“情节严重”。不过法官也没一棍子打死所有从犯,根据他们在团伙里的具体地位、干了多久、认罪态度好不好等等因素,把他们都给区分了开来。 最后法院判了他们三到两年三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还有罚金。北京高院说这个案子很好地体现了宽严相济的政策。对这种严重破坏社会诚信的跨境集团必须从严打;但对那些只是帮忙打杂的从犯,也不能太严厉。 这个案子的审结不仅让坏人受到了惩罚,也给大家提了个醒:网上不是法外之地。大家以后在网上聊天和投资理财的时候一定要留个心眼儿,千万别信那种“稳赚不赔”的鬼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