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这个果郡王啊,大家可能觉得他挺招人稀罕的,其实我就怎么都喜欢不起来。你看他第一次见甄嬛就把心思放到了不该放的地方,那次在温宜公主的生日宴上,大家都忙着喝酒热闹,只有甄嬛一个人溜到池塘边玩水。他倒好,偷偷藏在暗处把人家的光脚看了个一清二楚,还摇头晃脑地来了一句诗:“缥色玉纤纤,未抵凌波袜。”你说这不是存心挑事嘛?在那个年代,女人的脚本来就是隐私部位,他这么一赞美,直接把甄嬛架在火上烤。万一皇帝以为他在勾引自己妹妹怎么办?更尴尬的是,他用李后主夸小脚的词来夸人家的大脚,这是什么意思?暗示人家如果想争宠,就得把脚裹成三寸金莲吗?这情商也太低了吧。 再说半夜三更吹笛子这事,简直是个坑。甄嬛都已经拒绝他那么多次了,他怎么就听不懂人话呢?最离谱的是大半夜爬到城墙根底下吹笛子,非要把人给引出来私会。要知道那可是后宫啊,规矩森严得很,嫔妃跟外面的男人私会那是谋逆大罪。皇帝本来就多疑,要是被发现了那还得了?轻则打入冷宫,重则就要殉葬了。果郡王明明知道危险还非要这么干,这是拿甄嬛的命开玩笑呢?还是拿自己的命开玩笑呢? 后来甄嬛被赐死又活过来了,流落到甘露寺去干苦力活。你猜他在干嘛?就在一边喝茶看热闹,偶尔背几句诗表达一下心疼人家。真的是“陪伴”吗?那我觉得吧,真的陪伴不是光嘴上说说的。他该做的事一件没做:不派两个小厮帮忙干点粗活,也不塞个机灵丫鬟照顾一下,更别提偷偷塞点银子让她日子好过一点了。最扎心的是他居然觉得陪着受苦就是浪漫。可他忘了最重要的一点——得先把自己的命保住了再谈爱情啊! 跟温实初一对比就更明显了。温实初也是爱而不得嘛,但人家那是真的把守护做成了艺术。他懂得不越界:跟甄嬛说话都有分寸感;也不怎么强求:总是默默守在身后当影子;更没缺席过:每次甄嬛遇到危险他都是第一个出现帮忙挡刀的。他的爱就像一支蜡烛一样恒温稳定又安全长久。反观果郡王的热烈那就是烟火了吧?看着挺热闹却特别短暂还容易烧到别人身上。 其实大家心里都有数该把票投给谁——肯定是靠谱的温实初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