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岁的江某报名参加了北京某旅行社的五日游,却在行程第三天早上突发疾病去世。他生前患有高血压病史,旅行社对此并不知情。尽管旅行社在合同里有健康告知条款,但实际执行时却未能核实游客身体状况。 这次官司打到了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法院认为江某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报名时没有如实告知病情,而且在身体不适时仍坚持参加活动,对自身健康风险缺乏足够重视。但旅行社也存在重大过错。 导游只是发短信通知集合时间变更,没有详细说明每日行程和风险。行程安排非常紧张,连续两天凌晨4点15分、3点15分就要出发,还临时增加自费项目,导致休息时间大幅减少。这种高强度安排超出了普通老年人的承受能力。 旅行社因为没把安全保障措施做到位,所以被判承担次要责任。法院认定游客本人的责任更大。最终判决旅行社赔偿死者家属医疗费、丧葬费等共计35万余元。 这起案件告诉大家,对待老年人绝不能像对待普通游客那样。旅行社要设计节奏更慢、保障更全的产品。而老年游客自己也得如实说清身体状况,旅途中别逞强。只有大家都尽责留心,才能让“银发游”真正安全幸福。全社会都要从这个案子吸取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