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陪审员制度是我国司法民主的重要制度安排。会议披露的数据表明,人民陪审员法实施以来,全国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规模大、覆盖面广,参与审结案件约1500万件,其中刑事案件346万余件、民事案件1016万余件、行政案件135万余件;组成七人合议庭审理案件4.3万余件。实践层面,人民陪审员依法参与审理一批重大、疑难、复杂和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包括重庆姐弟坠亡案、余华英拐卖儿童案、孕妇泰国坠崖案等,说明了人民群众对司法活动的有序参与,对提升司法公信力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问题:如何让“人民参与审判”从形式走向实质 长期以来,社会对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期待集中在两点:一是让审判更加贴近社会生活经验和公众常识,二是通过公开、透明、可参与的程序增强裁判的可接受度。此外,实践中也曾出现“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等现象,即陪审员参与度不高、意见表达不足、权利保障不充分等问题,影响制度效能的充分释放。随着案件类型日益多样、公众对公平正义的关注持续提升,推动人民陪审员从“在场”到“发声”、从“参与”到“实质参与”,成为制度运行的关键课题。 二、原因:制度扩容与机制完善同步推进 会议指出,截至2025年底,全国共有人民陪审员34万人,较改革试点前增加3倍。从人员结构看,基层干部、农民、社区工作者及无固定职业人员占比超过50%,更能反映基层社会构成,彰显司法民主的广泛性、代表性和真实性。该变化背后,是司法改革持续推进与制度建设不断细化的结果。 在参审范围上,人民陪审员更多参与涉及群体利益、公共利益以及社会高度关注的案件,更多覆盖公共安全、国计民生、公序良俗等领域,体现了制度安排与社会治理需求的对接。 在运行规则上,会议透露,主管部门推动建立参审典型案例选育、发布制度,并完善阅卷、调查、发问、评议、表决等权利保障体系,强化陪审员履职“能参与、敢表达、可发挥”。同时,形成多项配套机制:以个案随机抽取为原则的使用机制,减少“固定搭配”带来的程序性疑虑;以事实认定问题清单为依托的法官指引机制,提升陪审员参与事实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以科学任期与年度参审数量上限为保障的均衡参审机制,避免参审机会分配不均和个别陪审员负担过重;以及事实审与法律审相分离的职权配置机制,使陪审员在事实认定环节更好发挥作用、与法官专业判断形成互补。 三、影响:促进裁判可接受度提升,推动司法公信力建设 从审判质效看,大规模参审说明制度已进入常态化运行阶段,并对审判结构产生实际影响。人民陪审员以社会经验和公众视角参与事实认定、证据评价和庭审发问,有助于推动庭审更充分、细节更清晰、事实认定更周延,进而提升裁判说理的可理解性与社会认可度。 从社会效果看,在重大敏感案件中依法引入人民陪审员参审,有助于通过程序公正增进公众对结果公正的信任,形成“看得见的正义”。同时,人民陪审员作为连接司法与社会的桥梁,其参审经历也能在社区层面起到法治宣传和规则引导作用,推动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四、对策:以权利保障和科学配置破解“陪而不审” 要更释放制度效能,关键在于持续补齐“能不能审、会不会审、审得深不深”的短板。会议所强调的权利保障体系与机制建设,为下一步工作明确了方向: 一是强化程序赋权,保障陪审员阅卷、调查、发问、评议、表决等权利落地,确保参与不是象征性“点到为止”。 二是优化指引方式,通过事实认定问题清单等工具,帮助陪审员在复杂证据和专业表述中抓住争议焦点,提高评议质量。 三是坚持随机抽取与均衡参审相结合,既保证程序公正,又避免参审资源配置失衡。 四是明确职权边界,完善事实审与法律审分工协作机制,既发挥陪审员在事实判断中的优势,也维护裁判的专业性与统一性。 五、前景:制度将更深嵌入基层治理与司法现代化 从会议释放的信息看,人民陪审员制度正由“规模扩展”转向“质量提升”。随着典型案例选育发布制度建立,参审经验将更可复制、可推广,有助于形成统一规范和可评价的实践样本。未来,围绕公共安全、民生保障、社会伦理等领域的案件仍将是人民陪审员参审重点,制度在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共识上的功能有望进一步增强。 同时,伴随审判公开、庭审实质化推进以及信息化办案能力提升,人民陪审员参与方式将更加规范、透明、高效。通过制度化保障实质参审,既能提升司法裁判的社会认同,也能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中国提供更坚实的群众基础。
人民陪审员制度正从规模扩张转向质量提升,反映了"司法为民"的理念。作为司法改革的重要内容,该制度将促进司法公正、增强社会信任上持续发挥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