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有个7岁的小童叫小童,他爬进了一个工地,结果不幸溺亡了。小童的父母觉得这个工地有责任,而工地的经理却说这个工地停工已经五年了。 大家都知道,爱玩是小孩子天生的,要是能够好好引导,这就能变成他以后的兴趣和职业。每个孩子都是小小的造梦家,他们还没被社会上的那些复杂的东西给搞糊涂,还是特别纯真。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要是一个经营场所或者公共场所没做好安全保障,把人给害了,那他们就得负侵权责任。虽然那个工地已经停工五年了,但也不是没人管的地方,管理方还是有责任保护安全的。大门的缝对大人来说可能进不去,但对小孩子来说,可能就成了通往神奇世界的通道。 小童才七岁还没到八岁呢,法律上说不满八岁的小孩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们的事情要让法定代理人替他们办。在这个事儿里头,小童的父母作为监护人没把他看好也是有点责任的。可到底怎么赔钱、赔多少,双方一直没谈拢。 小童父母觉得工地方应该负大头责任,工地方则说要不是他们家长没看好,这事儿也不会发生。工地方还说五年都没啥事儿发生过呢,就因为门缝大就要担大部分责任太不公平了。 双方各说各的理儿,谈崩了。要是没法达成一致,只能去打官司了。安全问题老是提心吊胆地讲,但大家心里总是觉得不会落在自己头上。这种疏忽大意让危险悄悄来了。成年人会觉得怕才不敢乱探索 。可小孩子好奇胜过一切 防御 好奇把他推向危险 他的天真有时候反倒成了毒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