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十四五”历史遗留矿山修复治理超额完成335万亩 生态与发展效益同步显现

我国矿产资源开发历史悠久,在支撑国民经济发展的同时,也遗留下大量亟待修复的矿山环境问题。

2021年自然资源部核查数据显示,全国亟需治理的历史遗留矿山面积超过630万亩,生态修复任务艰巨。

面对这一严峻形势,自然资源部联合财政部于"十四五"初期出台《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行动计划》,系统规划治理路径。

该计划创新性地提出"自然恢复与人工修复相结合"的技术路线,并首次将市场化运作机制引入生态修复领域。

在政策推动下,各地积极探索多元化治理模式。

山西采用"光伏+修复"方式,在废弃矿区建设新能源项目;河北实施"矿山公园"改造,将生态修复与文旅产业相结合;江西推广"客土喷播"技术,大幅提升植被恢复效率。

这些创新实践为全国矿山治理提供了宝贵经验。

超额完成目标的背后,是治理体系的系统性变革。

31个省份均建立了省级协调机制,出台地方性法规26部,形成"政府主导、企业担责、社会参与"的共治格局。

财政数据显示,中央和地方累计投入专项资金超过200亿元,带动社会资本参与规模达500亿元。

从治理成效看,已完成修复的区域植被覆盖率平均提升40个百分点,水土流失量减少60%以上。

据评估,这些工程每年可产生生态效益约120亿元,带动矿区周边10万余个就业岗位,实现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双赢。

专家指出,我国矿山修复已从单纯复绿转向系统治理,下一步将重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

随着《美丽中国建设规划纲要》实施,到2035年历史遗留矿山修复率有望达到95%以上。

历史遗留矿山的生态修复是一场长期的、系统的工程,既是对过去的补偿,也是对未来的投资。

"十四五"期间超额完成的335万亩修复治理成果,充分体现了我国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决心和行动力。

展望未来,应当继续深化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加强技术创新,同时统筹推进剩余矿山的修复治理,使曾经的开采之地逐步恢复生机,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目标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