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抛物不是小事

事情发生在湖南邵阳市洞口县人民法院。两年前,潘大爷在小区散步时被一块从天而降的砖头砸伤,花费了一万三千元医疗费。由于小区没有监控设施,警方无法找到肇事者。潘大爷把二楼及以上共十户业主还有物业都告上了法庭,索赔一万八千元。这次案件把责任划分得非常清晰。 法院判定,高空抛物的“躲猫猫”行为,会让全楼业主为扔砖头的人买单,物业也得承担相应责任。居民们试图通过说自己不在家来推卸责任,但法院根据证据判断,证明不了自己没扔砖头的人就必须赔偿。物业公司也试图用格式条款来逃避责任,但法院认为监控设备的缺失就是失职。 对于这次案件中的高空抛物问题,司法实践依据国家标准,把2米以上的高度视为高空作业。住宅二楼超过3米的高度就符合法律对高空的定义。只要达不到这个标准的业主提出的抗辩理由都无效。 潘大爷的损失由9名业主每人赔偿将近一千块钱,物业公司则直接赔偿近四千元。这个判决不仅明确了法律责任,也给大家敲响了警钟:高空抛物不是小事。无论是烟头还是水瓶乱扔都可能导致严重后果。 不要以为找不到肇事者就没事了,“法不责众”在这个案件中并不适用。如果监控设备没有安装好给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物业公司必须承担后果。何金燕老师表示:头顶上的安全既需要法律保护,也需要每个人遵守规矩。 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何金燕和湖南日报社政法工作室以及省委政法委宣教处、省高级人民法院宣教处、湘潭大学社会权益法律救助中心共同出品了这个内容丰富的视频节目。何金燕在节目中强调:平安可靠需要每个人都做到不高空抛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