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的时候,王某在张某经营的理发店办理了会员卡,充值并进行消费。没想到到了2023年2月,理发店就突然贴出了停业的通知,王某卡里剩下的7000多元余额也就没法用了。王某去找张某催讨退款,可张某却一直拖延不给解决,还说老板已经换人了,这事跟他没关系。无奈之下,王某只能把张某告上了法庭,想通过法律手段拿回自己的钱。法院审理后发现,虽然店铺是在2022年3月转给李某的,而且合同里写明了会员卡余额由李某负责处理。但这个转让合同并没有经过王某同意,所以原店主张某还是得承担退款责任。对于金额方面的问题,张某虽然承认有消费记录但却不提供详细信息,也不提交证据证明王某的充值与消费情况。最后法院就采信了王某提供的转账记录,判给他7000元退款。这个事情提醒大家,在转让店铺时一定要告诉消费者并明确后续服务方案;消费者自己也得留好凭证保护自己的权益;原经营者不能以店铺已经转让为由推脱退款责任。记住谁收了钱就得负责退回去,想要把责任推给别人法律是不会答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