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昆高铁云贵段隧道突水突泥事故调查结束 7人遇难4人伤愈 12名责任人被追究

问题—— 调查报告显示,2025年7月12日12时10分许,昭通市彝良县境内在建的重庆至昆明高速铁路云贵段昭通隧道3号横洞8#横通道正洞大里程作业面突发突水突泥。

事故造成11名作业人员被冲击裹挟,其中7人遇难、4人受伤。

突泥物涌出量约0.6万立方米,涌水量约10万立方米,受影响人员被冲至距掌子面约200米至700米区间。

4名伤者经救治已痊愈出院。

原因—— 调查组认定,这是一起在隧道施工过程中突发突水突泥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事故形成既有自然地质条件的叠加影响,也暴露出项目安全管理链条存在薄弱环节。

客观方面,事发区域受强降雨影响,叠加可溶岩发育、构造破碎带及高位富水体等因素,地质水害具有隐蔽性与突发性,风险孕育不易直观识别。

主观方面,参建单位风险意识不强,隐患排查治理质效不高,对突水突泥的防范措施不足,对异常工况的响应与处置不够有力,未能把风险关口前移、把停工措施落实到位。

报告还披露了事故前的风险征兆与处置过程:7月10日8时30分,掌子面出现围岩破碎、掉块和渗流水等异常情况,施工单位随即停工并设置警戒;7月11日,经四方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暂停施工,监理单位下发工程暂停令,设计单位下发风险预警单。

但7月12日6时40分许,相关人员仍陆续进洞值班、作业,最终在当日中午发生险情。

上述过程反映出现场在“暂停施工”要求转化为“刚性执行”方面仍存在落差,异常征兆向灾害演化的链条未被有效阻断。

影响—— 此次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也对在建高铁隧道施工安全管理提出警示:其一,复杂地质条件下的隧道工程,风险具有阶段性和放大效应,任何一次异常征兆都可能在降雨等诱因作用下迅速演化;其二,制度层面的“停工指令”若缺少清晰的复工门槛、现场封控标准和责任闭环,易出现执行走样;其三,监理、设计、施工等多方协同若未形成同一风险判断与行动节奏,极端情形下可能错失窗口期。

对策—— 调查报告提出对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依法依规追责。

报告建议对12名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其中:对施工单位项目部经理、常务副经理、安全总监等3人,以及监理单位项目总监、隧道专监等2人,由昭通市应急管理局给予行政处罚;对施工单位未按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异常工况处置不力、制度落实和教育培训不到位、未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等问题,以及监理单位监理工作落实不到位、未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等问题,分别由昭通市应急管理局对相关责任单位给予行政处罚。

对有关人员履职不到位情况,相关单位将按规定予以处理。

对事故中死亡的项目部副经理侯某,免予追究相关责任。

从治理角度看,隧道水害防控应进一步突出“预报—监测—处置—复核”的闭环管理:强化超前地质预报和水文地质动态研判,遇围岩破碎、渗水增大等征兆时提高风险等级;完善雨季与高风险段施工组织,落实分级管控与关键工序旁站;细化停工后的封控措施与复工条件,明确“谁批准、凭什么批准、如何验证”的程序;同时强化应急演练和现场救援体系建设,提高快速撤离与险情处置能力。

前景—— 渝昆高铁是西南地区重要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周期长、穿越地质类型复杂。

随着调查结论公布与责任追究推进,相关单位如能以此为契机补齐安全短板,把风险识别前移到设计优化、方案论证、现场组织和监理旁站的全链条,并以数据化监测和刚性制度提升执行力,将有助于降低类似地质水害事故发生概率,为重大工程安全、优质、按期推进提供更坚实保障。

每一起安全生产事故都是多重失效的悲剧叠加。

渝昆高铁事故调查报告既是对逝者的交代,更是对生者的警示。

在基建狂飙突进的时代,唯有将"生命至上"理念深植于每一份施工方案、每一次风险研判,方能真正筑牢高质量发展的安全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