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恒信律师团队的王英律师在解析遗嘱相关的继承纠纷时提到,民法典赋予了人们对身后财产的自主处分权,不过遗嘱生效必须满足法律规定的形式要求。随着打印遗嘱这一新形式被法律认可,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发现,因签名位置不对、见证人不符合条件等小毛病导致的继承官司明显变多。北京市中恒信律师事务所太原分所的王英律师结合法律条文和司法解释,给大家梳理了打印遗嘱效力认定的关键规则。 法律对打印遗嘱有明确的要求:需要至少有两个人在旁边看着;立遗嘱的人和这两个见证人必须在遗嘱的每一页都签上自己的名字,还要写上年月日。这两个见证人必须从头到尾盯着这个打印、核对和签名的过程。法律还规定,继承人、受遗赠人,还有那些跟他们有特殊关系(比如是亲戚、或者有债务往来)的人都不能做见证人。一旦见证人不合格,这份遗嘱就被认定为无效。 每页都要签字是硬性规定,主要是为了防止有人偷偷换页或者篡改内容。如果只在最后一页签了名而前面的空白页没签,法院通常就认为不符合规定。签字的位置也很重要,最好是在正文下面的空白处签,这样能证明签字的人认可了这一页的全部内容。要是签在页眉、页边或者正文中间缝隙里,很可能因为看不清和正文的关系而被认为有问题。每一页的日期也必须写得清清楚楚,最好是年月日都有。如果日期缺胳膊少腿或者好几页的时间对不上,法院就很难判断这份遗嘱到底是哪天写的。 打印遗嘱跟其他类型的遗嘱不太一样。自书遗嘱必须从头到尾全是立遗嘱人自己写的;代书遗嘱得有一个人当场记录下来;而口头遗嘱只在情况特别危急时才管用。 现实中打印遗嘱最常出现的问题有以下几种:只在最后一页签名的;找的见证人是继承人的配偶、子女或者债权人;好几页的时间不统一或者光写年月没写日子的;让继承人直接打印制作又没全程在场看着的。 遵守这些形式要件主要是为了保证遗嘱内容的真实性和稳定性。大家在立打印遗嘱的时候,最好严格按照要求请两个人全程盯着,在每一页都签上名并写上完整的日期,别因为一点点小瑕疵让自己的真实意愿落了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