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授权AI生成明星视频引争议 专家指出涉嫌侵权需加强监管

近期,短视频平台上出现大量以公众人物为主角的深度合成内容:一类以经典影视片段为基础,通过合成技术“再创作”并批量发布;另一类则借节日氛围制作“名人同框包饺子、入户拜年”等情节化视频,在社交平台引发围观与转发。

围绕此类内容是否构成侵权、谁应承担责任、如何界定合理使用与违法使用,舆论讨论持续升温。

问题:侵权争议与真假边界同时凸显 从法律与伦理角度看,深度合成技术将“像不像”推向新高度,公众人物的形象、声音、表演片段被剪辑、重构后,往往在未获授权情况下进入传播链条。

对当事人而言,核心风险集中在两方面:其一,肖像、声音等人格权益可能被未经许可使用并被商业化变现;其二,高仿真内容容易混淆真实与虚构,在传播中引发误解,甚至被不法分子用于谣言扩散、引流营销或诈骗话术包装,破坏网络信任基础。

原因:技术门槛降低与流量激励叠加 其一,生成工具普及使“合成—剪辑—发布”成本显著下降,普通用户也能在短时间内产出看似专业的内容。

其二,流量分发机制强化“爆款”导向,合成名人内容天然具备关注度与传播势能,容易形成跟风式批量生产。

其三,部分创作者对肖像权、声音权、著作权等规则认识不足,误将“娱乐化”“非恶意”当作免责理由。

其四,平台在审核、标识、处置上若存在滞后,可能客观上放大传播规模,形成“先扩散后纠偏”的治理被动。

影响:从个体权益到网络生态的多重外溢 对个人权益而言,未经授权的合成制作与传播,可能侵害公众人物的人格权益,造成名誉受损、商业合作风险增加等后果。

对内容产业而言,经典影视片段被再加工并规模化传播,可能触及版权保护与合理使用边界,影响原创内容的权益回收与行业秩序。

对社会治理而言,真假难辨的高仿真内容增加公众识别成本,一旦被用于虚假信息传播,易引发社会情绪波动与信任损耗,进而冲击清朗网络空间建设。

对策:明确规则边界,压实多方责任 一是强化授权意识与合规创作。

涉及公众人物肖像、声音以及受版权保护的影视片段,应坚持“先授权后使用”,不得以“玩梗”“拜年”“二创”等名义规避基本规则。

对确需引用的,应严格把握必要性、比例性与不误导原则,避免将合成内容包装为真实场景或真实表态。

二是平台完善治理闭环。

平台应对深度合成内容建立更清晰的识别与提示机制,推动显著标识、来源说明与可追溯管理;对疑似侵权或误导性强的内容,健全快速处置通道,形成“发现—核验—限流/下架—复核—申诉”的闭环,减少在高传播窗口期的扩散。

三是加强监管协同与普法宣传。

主管部门、行业组织与平台可通过典型案例释法,提升创作者与用户对肖像权、声音权、著作权以及深度合成相关规定的理解,推动形成可操作、可执行的行业细则。

对借深度合成实施造谣、诈骗、恶意营销等行为,应依法依规从严处置。

四是提升公众识别能力与风险防范。

面对高度仿真内容,公众应保持审慎,不轻信“名人背书”、不随意转发未经核验的信息,对涉及转账、链接、隐私索取等情形更要提高警惕,避免成为“二次扩散”环节。

前景:技术向善需要制度与治理同步迭代 深度合成技术本身具有正当应用空间,可用于影视修复、无障碍辅助、文旅传播与创意表达等。

但在流量竞争与商业变现压力下,若缺乏明确边界与有效治理,技术外溢风险将持续累积。

未来,随着平台审核技术升级、标识规范更趋统一、侵权取证与维权机制更加顺畅,深度合成内容有望在“可用、可控、可追责”的框架内释放创新活力,同时更好守住人格权益与公共秩序底线。

深度合成技术是一把双刃剑。

在为文化创意产业带来新机遇的同时,也为个人权益保护和社会治理提出了新课题。

当前的乱象表明,仅有法律规定还不够,关键在于各方能否真正将保护人格权、维护网络生态的理念落到实处。

只有通过技术企业的自律、平台的担当、创作者的自觉和监管部门的有效介入,才能让深度合成技术在规范的轨道上健康发展,既释放创新活力,又守护好每个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