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直播电商食品安全新规 三月起平台经营者需落实主体责任

问题——直播带货食品领域发展迅速,但投诉举报中仍存在资质不全、货源不明、夸大功效、以次充好等现象。

与一般商品相比,食品直接关系人体健康,消费频次高、影响面广,一旦在直播间以“低价秒杀”“限时福利”等话术快速成交,容易放大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风险,进而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也影响行业健康发展。

原因——一是链路更长、主体更多。

直播电商往往涉及平台、商家、供应链、主播及其机构等多方,责任如果不清晰,容易出现“出了事互相推诿”。

二是传播速度快、场景更具诱导性。

直播间强调即时互动与情绪带动,消费者在短时间内作出购买决策,难以像线下那样充分核验信息。

三是部分经营者守法意识不足,存在以“话术包装”替代真实品质、用“擦边表述”规避监管等行为。

四是维权成本偏高,取证难、退赔难、追责链条长,导致部分消费者“想维权但不知从何下手”。

影响——《规定》将平台明确为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的关键环节,释放出“谁组织、谁管理、谁负责”的强信号。

其一,平台被要求把管理责任落到实处,既要管商品,也要管从业人员和直播活动过程,推动从“流量逻辑”向“合规逻辑”转变。

其二,通过区分“店播”和“达播”,进一步厘清不同模式下的义务边界:食品生产经营者自开直播间,必须具备相应资质并对食品质量安全承担主体责任;以带货为主的主播及相关方则应强化对选品的审核把关,倒逼其从“只负责卖”转向“对所荐商品负责”。

其三,明确13类直播间禁售食品,相当于为底线风险划出清晰红线,诸如以非食品原料生产、添加有毒有害物质、致病性微生物或重金属超标、过期腐败变质、检疫不合格畜禽水产肉类及其制品等,均被纳入禁售范围,有利于压缩违法灰色空间。

其四,细化10项直播行为禁令,直指虚假宣传、误导消费等痛点,例如不得通过技术手段改变食品真实感官性状,不得暗示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或使用医疗用语,不得对非保健食品宣称保健功能等,从传播端减少“话术式误导”。

对策——一方面,平台要把“规定动作”做扎实。

应建立覆盖准入审核、资质核验、选品抽检、过程巡查、风险预警、问题处置和复盘整改的闭环机制,完善主播及商家信用管理,对重点品类、重点时段、重点账号实施更严格的动态管理。

对出现食品安全问题的线索,要做到快速下架、固定证据、溯源核查、先行处置,并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

另一方面,商家与主播要把合规经营作为底线。

食品经营的相关资质、标签标识、贮存运输、进货查验等要求不能因“线上场景”而弱化;带货主体要建立清单化选品审核制度,避免以“体验分享”替代事实依据。

监管部门则应强化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加强与平台的数据协同和执法联动,对屡犯、惯犯以及组织化违法行为依法从严查处,提高违法成本。

同时,要进一步畅通消费者维权路径,推动投诉举报更便捷、证据留存更规范、纠纷处理更高效,并通过典型案例发布形成警示效应。

前景——随着新规落地,直播电商食品领域将进入以责任落实为核心的规范发展阶段。

短期看,部分依赖“夸大宣传”“低质低价”的经营模式将面临出清压力,行业可能出现结构性调整;中长期看,合规体系更完善、规则更透明,将促使供应链优化和品牌竞争回归质量本源,推动形成“优质优价、明示真实、可追溯可追责”的市场生态。

对消费者而言,信息透明度提升与维权机制完善,有望降低“踩坑”概率,增强线上购买食品的安全感与获得感。

从野蛮生长到规范发展,直播电商正经历深刻的治理变革。

此次新规既体现监管部门"长牙齿"的执法决心,也彰显保护"舌尖安全"的民生导向。

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背景下,唯有持续完善适应新业态的监管框架,才能让技术创新真正服务于品质消费,为消费者筑牢"云端菜篮子"的安全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