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外汇局联合发文规范境内企业境外上市资金管理 完善跨境资本监管体系

在深化资本市场双向开放的背景下,中国人民银行与国家外汇管理局于近日印发《关于境内企业境外上市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境内企业通过直接上市或发行存托凭证(DR)方式境外融资的资金管理作出系统性安排。

此次新规的出台,主要针对当前企业境外上市过程中存在的资金管理标准不统一、跨境收支流程待优化等问题。

随着近年来中概股回归加速及港股市场改革深化,境内企业境外上市规模持续扩大。

数据显示,2023年上半年境内企业境外募资总额同比增长23%,但部分企业反映外汇登记手续繁琐、资金调拨周期长等问题制约了融资效率。

通知明确三大监管重点:一是建立全链条备案管理体系,要求企业在境外上市前完成业务登记;二是统一本外币账户管理规则,允许募集资金在境内外合理流动;三是完善H股"全流通"操作细则,明确内资股转外资股的外汇处理流程。

值得注意的是,新规首次将存托凭证发行纳入监管框架,体现了监管政策与市场创新的同步演进。

分析人士指出,该政策释放出双重信号:一方面通过简化流程、下放权限等措施提升便利度,如允许银行直接办理部分外汇登记业务;另一方面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要求企业按季报送资金使用情况,确保跨境资金流动"看得清、管得住"。

这种"放管结合"的模式,既符合当前稳外资、促开放的经济工作基调,也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从市场影响看,新规将显著降低企业合规成本。

以某科技企业为例,其港股IPO资金调拨时间预计可从原20个工作日缩短至5个工作日。

同时,H股全流通政策的细化落实,将激活约1.2万亿元市值的存量股份流动性,进一步提升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吸引力。

展望未来,随着我国资本市场制度型开放持续推进,预计监管部门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在跨境投融资便利化与风险防控之间寻求更精准的平衡。

下一步可能围绕红筹企业境内上市、跨境证券纠纷解决等议题出台配套措施,构建更高水平的双向开放新格局。

境内企业走向国际资本市场,既是自身发展与全球资源配置的需要,也对跨境资金治理提出更高标准。

此次通知以规则明确和监管协同为抓手,在便利合规融资与守住风险底线之间寻求平衡。

随着制度执行不断深化,企业合规能力、金融机构服务能力与监管协同效率将共同决定政策效能释放程度,推动跨境资本流动在规范有序中更好服务发展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