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贸港实施岛内居民进境商品“零关税”新政 年度限额万元惠及民生

为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布通知,自2月5日起实施岛内居民进境商品零关税政策;这项举措通过税收优惠降低居民消费成本,提升生活品质,同时激发海南自由贸易港的消费活力。 政策的适用范围包括三类人群:持有海南身份证的居民、在海南长期工作生活并办理居住证或社保卡的外地人,以及长期定居海南的外国人。这个设定充分表明了自由贸易港的开放特征,扩大了政策的受益面。 免税商品采取正面清单管理,共202种。涵盖食品、日化、母婴、宠物用品等日常生活多个领域。其中食品包括进口水果、海鲜等,日化用品涵盖护肤、洗护产品,母婴领域包括配方奶粉、婴幼儿服装、玩具等。商品清单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 税收优惠幅度明显。进口商品通常需缴纳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等,合计占商品价格的20%至30%。零关税政策实施后,相当于消费者获得7至8折的价格优惠。 购买方式简便。岛内居民凭有效证件在指定免税商店购买,无需预约排队。年度免税额度为1万元,可在此额度内多次购买,当场提货,体验与普通消费基本相同。 政策设置了必要的规范措施。免税商品仅供个人使用,不得转卖、代购或走私。违规行为将面临严厉处罚:倒卖或走私被发现后,购买人将在三年内失去购买资格,并可能被纳入信用记录;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需要说明的是,该政策与现有的离岛免税政策并不冲突。离岛免税主要面向来琼旅游或短期工作人员,需要有离岛记录才能享受。岛内居民零关税政策专为长期居住者设计,即使全年不离岛也能享受优惠。岛内居民若有离岛安排,两项免税政策可同时享受,继续扩大消费优惠空间。

让政策红利更多体现在百姓账本上,是改革开放的应有之义。岛内居民购买进境商品"零关税"不仅是一次税制优惠,更是以制度创新回应民生需求、以规范监管保障公平秩序的治理实践。把便利做实、把监管做细、把服务做优,才能让消费更安心、市场更有序,也让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在可持续的轨道上释放更大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