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公布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年度数据 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保持高压态势

未成年人保护事关国家未来和家庭幸福。

近年来,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与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问题仍呈现一定复杂性:一方面,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对受害人身心造成长期影响,社会高度关注;另一方面,部分未成年人犯罪出现低龄化、团伙化、网络化等苗头,给基层治理与司法办案带来新挑战。

在此背景下,检察机关以数据披露回应关切、以制度供给强化保护,体现出“依法严惩、综合治理、预防为先”的明确导向。

从“问题”看,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呈现多发易发态势,且部分案件隐蔽性强、取证难度大,容易出现漏立案、漏捕漏诉等情况,影响打击效果与公平正义实现。

最高检数据显示,2025年前11个月,检察机关共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6.6万人;对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监督立案1000余件,纠正漏捕900余人,纠正漏诉同案犯1300余人,对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提出抗诉300余件。

这些数字从侧面反映出:一些案件在侦查、起诉、审判衔接环节仍存在薄弱点,需要通过检察监督及时“补位”,防止纵漏罪责。

从“原因”看,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屡禁不止,既有个体道德失范、违法成本认知偏差等直接因素,也与家庭监护失能、学校和社会保护不足、网络空间治理短板等结构性因素相关。

特别是未成年人处于身心发展关键期,自我保护能力相对不足,一旦家庭监护缺位、放任不管或保护不力,风险更易聚集并外溢。

针对这一突出矛盾,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同步推动家庭责任回归,2025年前11个月制发“督促监护令”近2.6万份,旨在以法治方式压实监护人责任,减少“只办案不治理”的情况,推动从末端惩治向源头预防延伸。

从“影响”看,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与强化法律监督,具有鲜明的警示意义和稳定预期作用。

一方面,通过起诉、抗诉以及纠正漏捕漏诉,传递出对侵害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的强烈信号,有助于形成震慑、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另一方面,检察机关对涉罪未成年人坚持分级处遇,既回应社会对安全与秩序的期待,也为迷途少年提供回归社会的制度通道。

数据显示,2025年前11个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未成年人犯罪3.2万人,起诉5万余人;同时,对主观恶性不大、社会危害性较小的犯罪以及初犯、偶犯依法从宽,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依法适用附条件不起诉1.4万人。

这样的政策组合,体现出“该严则严、当宽则宽”,以实现更优的社会效果与法治效果。

从“对策”看,下一步治理关键在于把“司法惩治”与“系统预防”更紧密衔接。

一是持续强化对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全流程监督,重点关注线索发现、立案侦查、证据固定和强制措施适用等环节,减少程序性瑕疵和实体性漏罪;二是完善涉未成年人案件专业化办案机制,提升对隐蔽性侵害、网络诱骗等新型犯罪的识别与取证能力;三是推动“督促监护令”等制度更好落地见效,与民政、教育、公安、妇联、共青团等形成闭环协同,做到发现问题、明确责任、限期整改、跟踪回访;四是做实分级处遇与帮教矫治,对情节严重、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的涉罪未成年人依法惩治,对轻罪初犯偶犯强化教育、心理干预、家庭指导和社区矫治,降低再犯风险。

从“前景”看,未成年人保护将更加注重以法治思维推进综合治理。

随着社会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意识不断提升、相关制度机制持续完善,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打击力度与治理精度有望进一步增强。

但也应看到,网络空间风险、流动人口子女监护难、部分家庭教育缺失等问题具有长期性、反复性,需要坚持常态化治理。

可以预期,检察机关在坚持“零容忍”依法惩治的同时,将继续把监督纠偏、监护督促、教育挽救与社会治理贯通起来,以更高质效的司法供给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未成年人保护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

检察机关通过依法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监督制约权力运行、强化家庭监护责任等举措,正在构筑起一道坚实的司法保护屏障。

这既是对未成年人权益的有力维护,也是对法治精神的生动践行。

展望未来,随着司法保护机制的进一步完善和全社会保护意识的不断提升,我国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必将更加安全、更加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