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人大代表呼吁:无障碍环境建设应全民共享 法治保障助力残疾人友好型省份打造

问题:无障碍环境建设关系出行安全、办事效率与公共服务可及性,是衡量城市治理精细化水平的重要标尺;现实中,盲道被占用、低位服务窗口不足、无障碍通道维护不到位、信息提示不清晰等情况仍时有发生,既影响残疾人、老年人、孕妇、儿童等群体的日常出行,也制约公共服务均等化落地。李丽“代表通道”发言指出,真正的“友好”应体现在“出门不磕绊、办事不麻烦、追梦有底气”——而支撑这个目标的基础——就是可感可用的无障碍环境。 原因:一上,过去无障碍建设容易停留“有无”层面,存在标准执行不统一、后期运维不足、使用者体验缺位等问题,导致设施“建而不好用、用而不顺畅”。另一上,公共空间治理涉及多部门、多场景,单靠某一环节发力难以形成闭环;加之部分社会主体文明停放、礼让通道等意识仍需提升,使得设施被占用、损坏后修复不及时等现象反复出现。李丽结合调研经历表示,完善制度供给、把真实需求转化为可操作的规范,是推动问题解决的关键路径。 影响:制度与行动正在带来可见变化。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湖南省无障碍环境建设若干规定》,以更具针对性的条款回应现实痛点,明确禁止占用盲道、推动服务窗口适老化与适残化等要求,为无障碍环境建设提供法治支撑。李丽介绍,她在调研中走访百余位残疾人群众收集诉求,将出行、办事等高频场景中的“卡点”纳入制度设计。同时,湖南承办2029年全运会和残特奥会,客观上形成公共设施改造与服务升级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推动场馆建设、交通系统、公共服务场所等加快实现系统化提升。以轨道交通为例,部分地铁站试点高对比度盲文标识、图式导向等举措,盲人体验反馈“信息准、触感清”,不仅改善了通行效率,也增强了公共空间的安全感与获得感。 对策:推动无障碍环境高质量建设,需要在制度落地、协同治理、细节提升上形成合力。其一,以法规实施为抓手,把“禁止占用”“设置低位窗口”“无障碍通道保持畅通”等要求转化为可检查、可追责、可整改的具体清单,强化日常巡查与维护机制,避免“一建了之”。其二,坚持使用者参与的评价机制,把残疾人代表纳入公共设施验收与体验反馈环节,确保设施真正“好用、管用”。其三,发挥法治监督与社会监督的协同作用,通过公益诉讼、督促整改等方式,推动重点场所按期完成改造、补齐短板。其四,强化公共交通与公共服务场景的智慧化、信息化改造,完善语音提示、盲文标识、无障碍车位管理等,提升从“进门”到“办成事”的全流程可及性。其五,倡导社会共治的文明行为规范,把“避开盲道停放”“礼让无障碍车位”“发现损坏及时反映”等细微之举纳入日常治理,让硬件设施与公共秩序相互支撑。 前景:从人口结构变化看,老龄化程度加深、公共服务需求多样化,将使无障碍建设从“专项工程”转向“基础工程”。从城市竞争力维度看,无障碍水平直接影响城市的宜居度与国际化服务能力,重大赛事筹备将更推动标准体系、运维体系与服务体系升级。下一阶段,湖南无障碍环境建设有望在“全域覆盖、全程可达、全人群受益”上持续突破:既包括道路、交通、场馆等硬设施的系统完善,也包括窗口服务、信息发布、应急处置等软服务的同步提升,最终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治理经验。

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意义远超出残疾人群体的范围;一个真正包容的社会,应当让每一个成员都能自由、尊严地参与社会生活。湖南从法治保障、制度创新、全社会参与等多个维度推进无障碍建设,表明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当"心中有关爱,脚下无障碍"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和行动时,我们距离更有温度、更加友好的社会就不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