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质量安全是关系人民生命健康的重大问题。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2025年工作重点聚焦于深化改革、惠及民生、服务发展、提升能力等,推出十件实事,反映了以人民为中心的监管理念。 在药品安全防线建设上,山东药监部门将继续保持高标准。该部门每季度开展全系统、各领域药品安全风险会商,推动风险防范关口前移。通过加大信用信息归集使用力度,强化分级分类监管,针对临床试验、委托生产、集采中选、网络销售等重点环节进行靶向发力,实现上下联动、部门协同的全领域排查防控。目前,山东药品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9.85%,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为群众筑起了坚实的安全防线。 集采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质量监管是当前工作的重点。山东药监部门按季度更新调整集采中选药品清单,对第十一批集采中选药品进行全覆盖检查抽检,开展风险监测,实现风险防控前移。针对集采中选医疗器械企业,该部门推出理论培训、盲样检验、能力评估、能代沙龙、帮扶整改五大实招,为企业量身定制个性化"体检报告",对问题企业一对一督导、全闭环整改,用专业监管为集采中选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筑牢防护墙。 医保基金管理是涉及广大参保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工作。山东药监部门结合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开展"清源"行动,针对临床试验、委托生产、集采中选、网络销售等重点环节强化靶向发力。2025年以来,全省共检查企业3.6万余家,立案查处1226件,罚没款1149.82万元,有力打击了违法违规行为,保护了医保基金安全。 药品全流程可追溯体系的建设是保障用药安全的重要基础。山东推动全省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全品种扫码追溯,目前11.56万余家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入驻追溯平台,入驻单位数和入驻率均居全国首位。2025年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出入库扫码量突破156亿多条,为药品来源可溯、去向可追奠定了坚实基础。在全国率先开展疫苗冷链信息化追溯试点并全省推广,对疫苗储运温度异常数据实时监测和预警处置,实现了全省疫苗配送和使用环节的全流程冷链信息化可追溯。 中医药是中华文明的瑰宝,其质量提升关系到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山东药监部门强化中药生产企业监督检查,科学制定抽检计划,提升抽检靶向性。开展中药显微鉴别检验能力评估,并组织专业培训,提升中药生产企业质量把控能力。积极协调指导温经汤颗粒获批上市,成为山东省首个获批的经典名方。支持经过临床实践检验的临床处方向医疗机构中药制剂、中药新药递级转化,2025年共备案35个新中药制剂品种,为群众提供更多优质中医药产品。 药品流通环节的规范管理直接影响用药安全和及时性。山东省药监局印发《山东省药品现代物流实施意见》,对药品现代物流实施标准进行了修订,对药品现代物流企业和开展受托储存、运输药品业务的批发企业的组织机构与人员、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质量管理体系、受托储藏运输要求等给出了细致规定。该举措有利于提升山东省药品流通的集约化、规模化、规范化程度,更好保障群众用药安全、及时。 科学普及是提升全民用药安全意识的重要途径。山东药监部门针对老年群体推出"银龄药知道"大字版专栏,开展走进老年大学活动,科普老年人用药知识。以药品安全宣传周为契机,策划16项系列活动,走近群众开展科普。创新开展中小学生药品安全征文、短视频大赛,报名作品达4000余件。创新制作药品安全短视频、广播剧及广播系列访谈50余期,面向绿色出行人群在车载电视、站牌投放科普动漫与海报,构建可看、可听、可感的科普新格局。作为全国药监系统首批4个产业集聚区普法试点省份之一,山东创新普法举措,实现监管全程普法,优化法治服务。 化妆品监管也是药监部门的重要职责。山东发挥作为化妆品个性化服务和电子标签政策叠加优势的试点省份地位,制定化妆品个性化服务试点方案,探索服务群众个性化用妆新路径。开展化妆品电子标签试点,继续丰富化妆品电子标签展示形式,更加清晰生动地展示产品标签信息,让消费者获得更加透明、便捷的产品信息。
从质量管控到服务升级,山东药监十大实事的落地既反映了"严监管"与"惠民生"并重的治理思路,也反映出新时代药品监管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预防的转变。当技术创新遇上制度完善,这场关乎亿万群众健康安全的守护行动,正在重新诠释高质量监管的实践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