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干部热衷搞舆论造势浮在表面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二条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的问题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他们列出了六种具体表现,其中第一项就是热衷于搞舆论造势、浮在表面。把搞舆论造势和浮在表面放在首位,反映出有些党员干部工作作风漂浮、只追求虚名。他们不想脚踏实地干事,只想着自己能出头露面。其实这些人心中只有名利和升迁。为了给自己留下功绩,有些领导干部看重表面工程,轻视实际工作效果。为了讨领导喜欢,他们热衷于搞那些能让领导看到的项目。给领导留名立碑,是他们的主要目的。这些人喜欢“做秀”,而不是真的解决问题。只关注一时的声势和影响力,而不是为了给人民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 有的干部把安排领导出场讲话、组织发新闻、上电视作为头等大事。结果最后工作却没有进展,还是不了了之。抓工作时只关注形式上的东西,不管实际效果。对那些不能给领导留下深刻印象、不能形成多大影响力的事情根本不屑一顾。工作汇报和年终总结一定要做得好看漂亮。各种仪式、总结和评奖一个接着一个举行,然而这些都是表面功夫。这样的行为给社会造成了严重损害或者不良影响。如果这样的情况发生,就需要给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予以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如果情节较重就会被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如果情节严重甚至会被开除党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