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中国人民银行出台了个新规定,就是给境内银行和境外机构提供支持,让他们能更规范地进行人民币跨境同业融资业务。这个新规定是在征求过意见的基础上搞出来的,所以你可以放心地把这个新通知当成法规来看。《通知》生效的时间就是发布那天。 那么什么是人民币跨境同业融资呢?简单来说,就是境内银行和境外机构之间用人民币来借钱还钱,包括账户融资、债券回购以及其他有债务关系的业务。但得注意啊,这事儿跟境内银行在境外投资或者买入同业存单、债券之类的债务工具可不一样。 《通知》主要有这几点内容。第一个就是按实际情况来决定覆盖面。他们按“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把有实质债务关系的人民币资金融通业务都给包含进去了,不管你以后搞什么新花样,只要性质一样都能适用这个通知。 第二个是引入了逆周期调节机制。他们把境内银行的人民币跨境同业融资净融出余额跟它的资本水平和资金实力挂起钩来进行调整。这可是根据现在的情况来设置的参数初始值呢。以后啊中国人民银行还会根据离岸市场发展和跨境资本流动的情况去适时调整这些参数。 第三个是支持境内银行按市场需求依法合规地开展业务。展业银行要想做这个就得有强大的国际结算能力,并且建立健全风险管理机制才行。这些事儿都要交给银行总行或者外国银行的境内分行来管理。 现在这新规定实施了有啥影响呢?有个负责人说这规则更清晰了,透明度也高了。这样一来离岸人民币的流动性供给就会更畅通、更稳定。再说了,跨境同业融资可是银行和市场进行短期融资的重要渠道呢。 现在人民币资金成本比较低,搞这个业务成本优势明显。《通知》鼓励银行为离岸市场提供流动性,这就能把海外的融资需求给激发出来。这样一来就带动了跨境贸易和投资用人民币的机会增多,形成全产业链、全场景用人民币的循环系统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