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检察机关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典型案例,河南省社旗县闪某招等人恶势力犯罪团伙案成功入选,为基层治理提供了重要司法样本。
该案揭示了宗族恶势力犯罪的典型特征。
以49岁的闪某招为核心,联合其父闪某申、弟弟闪某磊等宗亲,形成了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犯罪团伙。
自2003年起,该团伙在社旗县唐庄乡地区长期盘踞,通过暴力威胁手段实施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从犯罪手段看,该团伙呈现出明显的地域性和多样性特点。
他们既插手经济纠纷强揽工程,又开设流动赌场牟取暴利;既受雇争夺商业代理权,又随意殴打无辜群众。
20年间共实施违法犯罪活动11起,涉及非法拘禁、寻衅滋事、强迫交易、开设赌场、聚众斗殴等多个罪名,造成多人伤亡,严重扰乱当地经济社会秩序。
值得关注的是,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体现了精准打击的专业水准。
面对公安机关认定的12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检察机关经过缜密审查,最终认定闪某招等5人构成恶势力犯罪团伙,而非犯罪集团。
这一认定基于三个关键判断:团伙未形成稳定的犯罪组织结构,缺乏明确的首要分子和层级关系;为组织利益实施的犯罪相对较少,多为临时起意;违法所得主要用于个人支出,未用于维系组织发展。
司法审判过程同样彰显了法治威严。
2024年7月1日,社旗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定闪某招等5人系恶势力犯罪团伙,分别判处十二年六个月至三年九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面对被告人的上诉,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2月26日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确保了法律适用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该案的成功办理反映出当前扫黑除恶斗争的新特点。
随着专项斗争向常态化转变,司法机关更加注重精准识别、依法打击,既要严厉惩治黑恶势力犯罪,又要防止"扩大化"倾向,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
从社会治理角度分析,宗族恶势力犯罪往往具有地域性强、关系复杂、影响深远等特点,需要综合施策加以治理。
一方面要发挥司法机关主导作用,依法严厉打击;另一方面要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完善社会治理体系,从源头上预防此类犯罪的滋生蔓延。
该案的审结既是扫黑除恶斗争的又一战果,也是基层社会治理的警示录。
当宗族纽带异化为违法犯罪的工具时,不仅扭曲了传统伦理,更暴露出法治建设在"最后一公里"的薄弱环节。
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背景下,如何平衡传统文化传承与现代法治建设,将成为检验基层治理能力的重要课题。
司法机关此次对犯罪边界的精准把握,为同类案件处理提供了有价值的司法实践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