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服务关系千家万户福祉,是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基础性、战略性工作。3月11日,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来到营口,围绕《辽宁省养老服务条例》开展立法调研,通过座谈交流与实地走访相结合的方式,聚焦制度设计、服务供给、运营监管等关键环节,为推进省级养老服务立法广泛汇聚基层实践与专业意见。 问题:需求加快增长与供给结构性矛盾并存 调研座谈会上,涉及的方面围绕服务供给能力、社区居家养老覆盖、机构规范运营、人才队伍建设、服务质量监管、收费与补贴衔接等议题提出建议。当前,老龄化进程加快带来照护需求快速增长,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的刚性需求更加突出;另外,养老服务资源城乡、区域间仍存在不均衡现象,居家社区服务“最后一公里”能力有待增强,机构养老在标准化管理、风险防控、专业照护和价格透明诸上仍需更加完善的制度支撑。 原因:人口结构变化叠加服务体系转型压力 从供需两端看,老年人口规模扩大、家庭小型化与照护功能弱化,使得社会化、专业化养老服务需求持续攀升;从供给侧看,养老服务涉及民政、卫健、医保、市场监管、住建等多部门协同,政策链条长、主体多、标准不一,容易出现职责边界不清、服务标准不统一、监管规则不衔接等问题。推动养老服务从“保基本”向“提质量”升级,需要更高层级、更系统的制度安排,通过立法将成熟经验固定下来、将薄弱环节补齐起来。 影响:以法治方式提升服务可及性与可持续性 调研组在实地察看营口市养老服务中心时,重点了解机构运营管理、服务项目设置、收费机制和安全管理等情况,并对当地养老服务工作给予肯定。调研认为,营口积极应对老龄化趋势,坚持系统谋划、多措并举,推动养老事业与养老产业协同发展,形成了一批可借鉴的做法。特别是营口近期施行的地方性养老服务促进规定,对养老服务供给、保障机制与产业发展作出较为完整的制度安排,为省级立法提供了可参考的基层样本。通过省级条例深入统一规则、完善标准,有助于在全省范围内推动资源整合、优化供给结构,提升服务的公平性、可及性与连续性。 对策:坚持科学、民主、依法立法 把实践经验转化为制度规范 调研组强调,制定《辽宁省养老服务条例》要提高站位、突出导向,围绕人民群众对高品质养老服务的期待,着力形成可落地、可执行、可评估的制度体系。一是坚持以需求为牵引,围绕失能照护、医养结合、居家社区服务网络等重点环节细化制度供给,推动基本养老服务清单落实落细。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把基层行之有效管理办法、服务模式和监管举措提炼固化,促进标准体系建设和服务质量提升,推动养老服务从“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三是注重协同治理,明确政府、市场、社会与家庭的责任边界,完善财政支持、用地保障、人才培养、风险防控与综合监管等配套机制,形成多方参与、规范有序的养老服务生态。四是统筹事业与产业发展,在保障基本服务的同时,鼓励社会力量依法合规进入,培育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产品与服务供给,提升行业韧性与可持续性。 前景:以高质量立法护航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面向未来,随着老龄化程度持续加深,养老服务将从单一照护向“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社会参与”的综合服务转型。省级条例的制定与实施,关键在于以制度把准方向、用规则稳定预期、以标准提升质量,推动形成覆盖城乡、衔接顺畅、监管有力的养老服务体系。通过立法凝聚共识、统一规范,将为辽宁补齐养老服务短板、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培育银发经济新动能提供更坚实的法治保障。
养老服务是应对老龄化的重要工程;将基层经验转化为制度规范,解决群众关切问题,才能实现养老服务体系的高质量发展。此次调研表明,辽宁将通过高质量立法加快完善养老制度框架,为老年人安享晚年提供更好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