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首部陆域生态产品总值核算国家标准出台 生态价值量化迈入规范化新阶段

市场监管总局日前发布实施《生态系统评估 陆域生态产品总值核算技术指南》国家标准,这是我国首次为生态产品价值评估制定的统一技术规范,标志着"绿水青山"的生态价值有了量化衡量的科学依据。

生态产品总值(GEP)是衡量生态系统对经济社会贡献程度的重要指标,是指一定区域内各类生态系统在核算期内提供的所有生态产品的货币价值之和,减去来自该区域外生态产品价值。

这一指标的提出,源于我国在生态文明建设中面临的现实需求。

长期以来,生态价值难以量化,导致生态优势难以转化为经济优势,制约了生态产业的发展。

建立统一的核算标准,成为推进生态价值评估工作的必然选择。

该国家标准的核心创新在于系统构建了陆域生态产品总值核算的完整技术体系。

标准明确了基础数据使用要求、核算报告编制规范,细化了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方法、数据采集标准及成果表达形式,建立了从数据收集、指标计算到结果评估的全流程技术指引。

这套体系兼具科学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既遵循生态学原理,又考虑了实际应用的便利性,使各地能够按照统一标准开展生态产品价值评估工作。

让“绿水青山”更有“价值表达”,并非把生态简单商品化,而是用科学方法把生态贡献看得更清、算得更准、用得更好。

国家标准的发布实施,为生态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之间建立可衡量、可管理、可激励的连接机制提供了重要支点。

随着标准落地见效与配套制度完善,生态价值将更有效转化为治理效能与发展动能,为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更坚实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