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底线帮好人撑腰学雷锋不用再担心被讹

法律的底线帮好人撑腰,学雷锋不用再担心被讹。前阵子热心人怕吃亏,都把手缩回来了。马上春天到了,3月5日是第63个“学雷锋纪念日”。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联合山东省法律援助中心搞了一个《壹点问法·律师唠一Law》的节目,山东省司法厅的“法援银龄”法律志愿服务队志愿者卢晶和山东新亮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正斌,还有山东法时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正斌,给大家讲了个暖心的道理:法律永远站在善的一边。陈正斌说遇到老人摔倒千万别犹豫,放心去扶!民法典第184条规定了,如果你是出于好心救人,就算把人不小心弄伤了也不用赔钱。卢晶补充道,只要不是故意或者有很大过错,像受点小伤这种情况你也不用赔。当然了,救人的时候最好能留下点证据,这是对自己最好的保护。 有时候让同事或者邻居搭顺风车是件好事,可要是出了事责任怎么办?民法典第1217条给了答案:如果司机没有故意或者大过失的话,赔偿责任就轻一点。比如说正常开车出事了,司机得赔点钱;如果坐车的人也有问题(比如不系安全带),那得根据过错大小来分担责任。当然了酒驾、超速这种事不能算在内。那种只分油钱路费的拼车和纯粹帮人的情况差不多;但要是赚钱的“黑车”,那责任就和正常的营运车辆一样大。 商家喜欢搞那种“买东西捐钱给公益组织”的活动来吸引顾客。可是有时候承诺了却不兑现怎么办?陈正斌说这已经违法了。按照《慈善法》,公益组织可以要求他们交钱;按《反不正当竞争法》,虚假宣传也是违法的。消费者可以告他们欺诈,要求退一赔三。卢晶提醒大家:页面上写的每一句话都能用来维权,一定要截图保存下来。 这次的主题是“好人条款”为善意撑腰,学雷锋有法律兜底。这些暖心的规定让我们看到了法律的温度和人性的光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