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校园门口“手机点”一度成学生聚集地。
三穗县检察机关在履职中了解到,县城部分中学周边商铺曾长期向学生提供手机出租、收费寄存等服务。
每逢课间、午休,学生在店内长时间刷手机,出现不按时返校、午休缺失、下午课堂精神不振等情况,个别住宿生甚至深夜外出玩手机,给学校管理和未成年人保护带来突出隐患。
近期回访走访中,多数商铺已停止相关业务,但仍曾出现个别商户整改不彻底的现象,反映出治理的复杂性和反复性。
原因——逐利驱动叠加监管“空档”,诱发灰色经营。
调查显示,商户开展寄存业务多以“小额高频”盈利:一次收费约1元,并配套充电、免费网络等服务,一天可增加几十元至上百元收入。
对部分商户而言,这是低成本、见效快的“增收点”。
同时,该类行为处于多部门职责交叉地带,既涉及市场经营秩序,也涉及网络服务、未成年人保护与校园安全治理。
由于缺乏针对性、可操作的执法依据和统一尺度,个别商户对教师劝阻不配合,甚至以“经营自由”为由抵触,导致前期治理主要依靠宣传劝导、行业自律,震慑不足。
影响——损害学生身心健康,扰乱教育秩序并放大风险外溢。
手机寄存租借表面是“保管服务”,实则容易演化为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便利通道”。
学生在非必要时间集中使用手机,不仅挤占学习和休息时间,还可能引发视力下降、睡眠不足、注意力不集中等问题。
更重要的是,学生在校外聚集、滞留增加交通与治安风险,深夜外出还可能触发人身安全隐患。
对学校而言,课堂管理与纪律维护成本上升;对家庭而言,家校沟通压力加大;对社会治理而言,校园周边小微经营体的灰色服务若放任存在,容易形成模仿扩散效应,破坏良好育人环境。
对策——部门联动先行、公益诉讼跟进,以法治方式“治标治本”。
针对“管不了、难处罚、易反弹”的现实困境,三穗县检察机关将问题纳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重点,牵头与市场监管、公安、文旅等部门会商研判,明确治理目标和责任边界。
一方面,先采取柔性治理措施,对校园周边商铺集中张贴告知书、引导签订承诺书,推动经营者知法守法,明确不得向学生提供寄存、租借手机等服务。
另一方面,结合“护苗行动”等专项整治,开展常态化巡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继续寄存手机、向未成年人售烟售酒以及未成年人禁入场所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形成综合治理合力。
在“回头看”中仍发现少数商户继续违规,检察机关随即提升治理力度:在依法调查取证基础上,认为相关行为涉嫌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且具有持续性、隐蔽性和逐利性,具备公益受损特征。
经逐级研判,依法启动民事公益诉讼程序,以司法手段督促整改、推动行政监管落实。
为增强证据支撑与社会共识,办案人员还通过问卷等方式广泛听取家长、教师意见,反映出多数监护人与教育工作者对该类经营行为持明确反对态度,为后续依法治理提供事实基础与民意基础。
前景——从“清零式整治”走向“机制化治理”,关键在责任闭环与源头预防。
校园周边环境治理不能止于一次性清查,更需要制度供给与常态监管相衔接。
下一步,建立跨部门信息共享与联合执法机制、明确“校园周边重点业态清单”和巡查频次,有助于压缩灰色经营空间;将商户守法经营纳入信用监管、完善告知承诺与抽查复核,也能提高违规成本。
与此同时,学校和家庭应加强对手机使用的规则引导与心理疏导,推动“校内管理—校外治理—家庭监护”形成闭环。
通过法治手段与综合治理并举,既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也为校园周边小微商户提供明确经营边界,促使其在合法合规轨道上转型发展。
三穗县检察机关以公益诉讼推动社会治理的实践表明,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需要法律、行政和社会力量的共同参与。
此次行动不仅解决了眼前的乱象,更探索了一条以司法手段弥补监管短板的可行路径。
在数字化时代,如何平衡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与商业行为规范,仍需社会各界持续关注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