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司法部命名首批“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市(县、区)”,北京市西城区、天津市滨海新区等50个地区入选。
记者从相关信息中了解到,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潍坊市青州市榜上有名。
此次命名是对一批地区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提升基层法治建设水平的阶段性肯定,也释放出以示范创建带动全国守法普法工作提质增效的政策信号。
问题:在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中,法治意识和规则观念是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运行有序的重要基础。
与此同时,不同地区在普法资源供给、普法方式创新、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等方面仍存在差异。
如何让法律知识更易懂、规则更可感、守法更自觉,如何把法治宣传教育从“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一步延伸到群众生产生活的细节场景,成为各地提升治理效能必须回答的现实课题。
原因:开展示范创建,核心在于以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样本,带动普法从“宣讲式、活动式”向“常态化、制度化、场景化”转变。
司法部此前部署创建活动,并明确客观公正、公开透明、务求实效、为基层减负等原则,体现了对形式主义的警惕与对实效导向的强调。
通过自愿申报、省级初审、专家评审、社会调查、社会公示等程序,既注重专业评价,也吸纳社会感受和群众反馈,使评选更贴近基层实际,更强调社会认可度。
将创建周期设定为3年,则有利于地方把工作从短期“冲刺”转为长期建设,推动普法体系、队伍能力、制度机制持续完善。
影响:示范名单的公布,有助于树立标杆、形成导向。
一方面,入选地区在依法治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基层治理方面形成的做法,将为其他地区提供对照样本,促进经验交流与政策落地。
另一方面,示范创建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法治实践、基层治理和日常生活”作为重要目标,有利于推动群众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的习惯养成,进而提升社会契约意识和规则意识。
对地方而言,守法普法工作与营商环境、社会稳定、公共服务质量等密切相关,规范透明的制度环境将进一步增强社会预期稳定性,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支撑。
对策:推进守法普法示范创建,关键在于把普法“做实”。
一是聚焦重点人群和重点领域,围绕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民生事项、基层矛盾多发领域,提升普法的针对性和可达性,让法律服务与治理需求同频共振。
二是优化普法供给方式,更多采用以案释法、情景普法、行业普法等形式,把“讲法律条文”转化为“讲规则后果、讲权利义务、讲解决路径”,增强群众理解和接受度。
三是夯实基层法治力量,完善基层公共法律服务网络,推动村(社区)法律顾问、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资源协同发力,使普法与矛盾纠纷化解、行政执法规范、公共服务提升形成闭环。
四是坚持减负增效,建立科学评价和常态化反馈机制,减少“材料化、台账化”倾向,把更多精力投入到实际治理与群众服务中。
前景:从制度安排看,示范创建以三年为一周期,意味着守法普法将更加注重长效机制建设与可持续投入。
随着法治宣传教育法的贯彻实施不断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将更深层次嵌入依法行政、社会治理、公共服务以及数字化治理场景。
可以预期,未来各地将以示范地区为参照,推动普法内容更精准、渠道更多元、治理更协同,逐步形成全社会崇尚法治、恪守规则、尊重契约、维护公正的良好氛围。
首批守法普法示范市县区的命名,标志着我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入了新的阶段。
山东两地的入选,既是对其既有工作的肯定,更是对其未来发展的期许。
在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这些示范地区应当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深化法治建设,创新宣传教育方式,让法治精神真正融入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为建设法治中国贡献更多的基层智慧和实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