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把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私自送给外人,法院判定这样的婚外赠与不合法。

配偶把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私自送给外人,法院判定这样的婚外赠与不合法。在2024年4月,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给徐某的配偶王某判了一个结果,就是她要求吴某返还386840元的这笔钱。这个案子跟之前的一起家庭变故有关系。2015年到2017年之间,徐某把自己账户里的钱转给了吴某,金额加起来有38万多元。王某觉得这钱不是为了家庭生活花的,而是给婚外的那个女人花的。她认为丈夫徐某在婚姻期间和吴某有不正当关系。于是,她就把吴某告上了法庭。 这个案子涉及到一个重要问题:法律上怎么看这种婚外的财产赠与。法院说了,如果夫妻没有约定财产各自分开的话,婚后的财产就是大家共有的。徐某转给吴某的钱属于共同财产,他不能随便送人。 法院分析说,徐某是在和王某结婚期间给吴某钱的。这个行为不是为了过日子或者履行义务,而是为了搞婚外情。这就违反了法律和公序良俗。所以徐某的这个行为是无效的。 吴某在法庭上承认她收了钱,还说和徐某是男女朋友关系。她辩解说钱都用来过日子、租房和旅游了。她还说自己不知道徐某已经结婚了。但法院觉得她提供的证据不够充分,也不能证明这些开销是合理的。就算不知道徐某已婚也不能改变事情的性质。 最后法院判决吴某要把钱还给王某。因为吴某拿了钱却没给她带来好处,还让王某受到了损失。所以法院还让吴某赔偿117452.16元的损失。 这次判决很清楚地告诉大家:婚姻期间如果把共同财产随便给外人是不合法的。这种因为婚外情才产生的财产赠与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这次判决不仅保护了无过错方的权益,也守住了婚姻家庭里的忠诚底线。 这次判决给大家提了个醒:法律既保护大家的权益也引领社会风气。这个案子就是个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