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两大海上风电项目获批 清洁能源与海洋经济融合迈出新步伐

随着“双碳”目标推进,沿海省份海上风电发展进入规模化阶段。海上风电涉及海域空间、通航安全、生态环境和渔业生产等多方面影响,项目落地需统筹考虑能源、空间和生态效益。江苏省自然资源厅近日公示两项海上风电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达出加强用海合规管理、促进海域资源集约利用的信号。 原因: 江苏沿海风资源丰富、近岸水深适宜,产业链配套完善,具备扩大海上风电装机的条件。同时,电力需求增长、能源结构优化以及新能源消纳能力提升,为新增项目提供了空间。中海油与华润两项项目同步推进用海论证公示,反映出企业加码海上风电的战略布局,也反映了地方推动能源项目规范落地的节奏。 项目详情: 1. 中海油江苏滨海南区H4-2#海上风电项目 位于滨海县近海海域,中心离岸约39公里,规划海域面积48平方公里,水深17至18米。拟安装34台12MW机组,总装机408MW,配套建设海上升压站和陆上集控中心,申请用海面积433.8776公顷,期限27年。预计年发电量14.75亿千瓦时,年上网电量11.21亿千瓦时,总投资37.8亿元。 2. 华润射阳北区H2#海上风电项目 位于射阳县东侧海域,离岸最近约45公里,规划海域面积52平方公里,水深16至19米。同样安装34台12MW机组,总装机408MW,配套220kV海上升压站及陆上集控中心,申请用海面积622.8691公顷,期限27年。预计年上网电量12.72亿千瓦时,总投资49.85亿元,计划工期18个月。 影响: 两项目合计装机816MW,建成后将大幅提升沿海地区绿色电力供应能力,年上网电量约23.93亿千瓦时,助力区域减排。同时,项目需通过系统论证协调通航、渔业和生态保护等要求。 有一点是,两项目均探索融合发展模式: - 中海油项目计划结合海洋牧场,建设固定式养殖网箱,预计养殖大黄鱼年产34吨。 - 华润项目提出“风电+光伏+制氢”模式,布设海上光伏系统并配置制氢装置。这些尝试有望提升海域综合效益,但也对安全运维和生态评估提出更高要求。 对策: 业内人士建议: 1. 严格海域使用和环评要求,统筹通航、渔业等约束条件,加强全周期风险管控。 2. 完善电网配套与送出通道建设,提升消纳能力。 3. 针对融合项目,制定技术标准与监管规则,明确责任主体。 4. 以示范项目带动产业链协同,形成可推广经验。 前景: 海上风电正从规模扩张转向质量提升,江苏沿海有望构建以风电为主体,结合光伏、氢能等的近海清洁能源体系,为区域绿色转型提供支撑。

海上风电发展既是能源转型的必然选择,也是对海洋资源治理能力的考验。通过规范用海、融合开发和生态优先,才能实现清洁能源的长期价值,为沿海高质量发展注入绿色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