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4年11月的时候,兰某和朱某把蓝女士给坑了。蓝女士签了份《产品服务合同》,她把钱给了福州某公司。结果公司给她玩失踪,没把智能直播软件和一体机电脑交给她,还经常把账号给封了,抖音橱窗赚不到钱。 事情还没完,到了2025年3月,福州某公司的股东兰某和朱某觉得自己经营不好,决定解散公司。他们还在股东会决议上说:要是发现还有没处理完的债务,全体股东都得负责。随后登记机关把公司给注销了。 蓝女士找不着人要钱,只好把兰某和朱某告到了武平法院。法院调查发现,蓝女士跟公司工作人员聊了半天,感觉这公司就是在骗人,她就信以为真签了合同。其实公司就是想忽悠人说有个能赚大钱的项目。 法院说原告可以请求撤销合同,因为公司骗人签的约是错的。原告自己也没搞清楚抖音带货是怎么回事儿,就听信了他们的宣传。双方都有责任,最后法院判被告承担70%的责任,原告自己承担30%。 所以福州某公司得给蓝女士退6300元钱。剩下的钱就由蓝女士自己出了。兰某和朱某在股东会决议里保证过的,得为这事儿负责。法官还提醒大家,注销公司是为了方便做生意,但不能当逃避债务的借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