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市流动人口增加,房屋租赁市场日益活跃,但中介机构违规经营、卷款跑路等问题也频频出现。
近日发生在杭州的一起中介跑路事件,引发了租客、房东的同步权益受损,双方因利益冲突险些对立。
所幸在基层人民调解的及时介入下,这场潜在纠纷得以化解,并探索出了一条值得推广的解决路径。
事件起因于一家房屋中介公司的突然失联。
租客小沈、小杨通过该中介以"押二付三"的方式租住了房东马先生的房屋,一次性支付了三个月租金。
然而入住不足三个月,中介公司便人去楼空、电话无法接通。
与此同时,房东马先生也连续两个月未收到中介支付的租金,双方利益诉求产生了激烈冲突。
房东要求租客要么补缴租金、要么立即搬离,而租客认为已履行付款义务、不应再承担责任。
矛盾在双方的相互指责中不断升温。
金星社区调解员徐俊生接到求助后,没有简单地站在某一方立场上,而是以法律关系的客观分析为切入点。
他向双方厘清了事件中各方的责任关系:中介与房东之间存在委托代理关系,中介跑路属于违约行为,责任主体首先是中介公司;租客已向中介履行了付款义务,不存在违约;房东与租客之间因中介的代理行为形成了事实租赁关系,只是租金支付链条因中介失联而断裂。
这一法律关系的澄清,使双方认识到真正的违约方是跑路的中介,双方实际上都是受害者,立场具有一致性。
调解员的关键作用在于转变双方的思维方式。
他指出,相互指责和对抗只会导致两败俱伤,让真正的责任方逃脱法律制裁。
只有携手合作,才能最大限度减少各自的损失。
这一理念的阐述,使双方逐渐从对抗心态转向协商心态。
经过数轮坦诚沟通,双方最终达成了兼顾各方利益的调解协议。
协议的核心内容包括四个方面。
其一是损失共担机制,对于中介已收未付的剩余租金由房东承担,租客被扣留的押金由房东承担一半,有效减轻了租客的经济压力。
其二是建立直租关系,租客在剩余租期内直接向房东支付租金,按原合同标准执行,绕开中介、重建信任。
其三是联合法律维权,双方共同收集证据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同步准备向法院提起诉讼,任何一方后续追回的款项将按协议约定比例返还给对方。
其四是居住保障承诺,房东保证在调解后的租期内不得无故要求租客搬离,确保其居住稳定。
协议签订后,租客与房东的态度都发生了明显转变。
租客表示,调解员让她们明白了都是被中介所害的事实,现在能与房东直接沟通,反而感到更加踏实,能够一起维权也增强了心理预期。
房东也认识到年轻人在城市打拼的不易,虽然自身有经济损失,但房屋不至于空置,还能与租客联合追讨损失,相比频繁更换租客和冗长的诉讼程序更加经济合理。
这次调解的成功,反映了基层人民调解在化解租赁纠纷中的重要作用。
相比直接诉讼的对抗性和高成本,人民调解通过厘清法律关系、引导双方认识共同利益,能够在更短时间内达成互利协议。
同时,这一案例也为其他中介跑路事件提供了借鉴。
当中介机构失联导致租金链条断裂时,租客与房东若能摒弃对立心态,转向直接协商与联合维权,不仅能更有效地追究中介责任,也能最大程度保护各自权益。
住房租赁纠纷看似是一次交易失败,实则检验的是社会信用与基层治理能力。
面对中介失联这类“链条断裂型”风险,简单对立只会扩大损失、推高维权成本。
以法理厘清责任边界、以协商重建合作基础、以联动追责形成合力,才能让纠纷回到可解决的轨道,也为构建更加透明、可预期的租赁市场秩序积累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