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海洋生物多样性协定》正式生效。这是全球首部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公海生物多样性保护国际公约,标志着近20年的艰苦谈判终于取得重大成果。该协定全称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下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的养护和可持续利用协定》——自2004年启动谈判——于2023年在纽约举行的第一届联合国海洋大会上最终达成共识。 当前全球海洋面临严峻的生态威胁。协定管辖范围涵盖地球近一半的表面积,这些广袤海域不受任何国家管辖,却面临多重挑战。破坏性捕捞导致渔业资源枯竭,国际航运污染加重海洋负荷,塑料垃圾长期积累形成"垃圾岛",潜在的深海采矿活动威胁深海生态系统。气候变化引发的海洋升温、酸化等问题深入加剧了这些危机。海洋作为地球重要的碳汇和氧气来源,其健康状态直接关系到全球气候危机的应对能力。 《协定》的生效填补了国际海洋法的重要空白。协定首次为在全球公海设立保护区提供了法律依据,这是国际海洋治理的重大创新。根据协定要求,缔约国需在海洋科技领域加强协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并支持发展中国家提升海洋治理能力。各国企业若计划开展可能损害海洋生态的活动,必须进行环保影响评估,确保商业活动不对海洋环境造成不可逆转的伤害。涉及商业开发的海洋生物研究成果需向国际社会通报并共享,这有利于推动海洋科学研究的透明化和全球化。 截至协定生效前一天,已有83个国家完成了批准程序,包括中国、欧盟成员国等主要海洋大国。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的渔业生产国和重要的海洋经济体,及时批准该协定,充分反映了对海洋生态保护的重视。,美国虽已签署该协定,但尚未完成国内批准程序,因此仅能以观察员身份参与后续会议,不具备表决权。 协定的生效为全球海洋保护开启了新的可能性。通过建立统一的法律框架,各国可以协调一致地应对跨境海洋生态问题。协定还为建立海洋保护区网络、制定海洋资源可持续利用标准、规范海洋生物技术开发等工作奠定了基础。随着更多国家的加入和有关配套制度的完善,这个协定有望成为推动全球海洋治理体系升级的重要引擎。
海洋连接各国,也考验各国。公海治理从"各自为政"走向"共同规则",既是对海洋生态危机的现实回应,也是全球治理能力的一次重要检验;《海洋生物多样性协定》生效让国际社会守护蓝色家园上迈出关键一步,但真正的意义仍要靠持续的行动、透明的规则执行与更广泛的合作来体现。只有把制度承诺转化为可衡量的保护成效,才能为地球留住更具韧性的海洋生态系统,也为人类的可持续发展赢得更稳固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