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审判台到田间地头:新疆伊宁法官下沉指导调解员织密基层解纷“第一道防线”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背景下,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出现新情况。新疆伊宁市达达木图镇是多民族聚居区,婚姻家庭、土地权属等传统纠纷长期占民事案件总量六成以上。此外,调解协议不够规范、法律效力偏弱等问题,影响了“枫桥经验”在边疆地区的落地效果。 该现状背后有三上结构性矛盾:一是基层调解队伍的法律专业能力仍有短板,二是群众法治意识与传统观念需要同步引导提升,三是司法资源难以完全覆盖偏远村镇。伊宁市法院2025年数据显示,辖区约30%的民事案件因初期调解不当转为诉讼,既增加群众诉累,也造成司法资源重复消耗。 面对这一难题,达达木图法庭探索出“法官驻点+案例教学”工作路径。庭长刘连平带领审判团队调整思路,把每月约50%的工作时间投入一线,并通过“三化”机制推动破题:一是培训内容场景化,围绕家事纠纷等七类高频案件编写《调解实务百问》;二是指导方式互动化,建立“一案一剖析”“现场模拟调解”等实训模式;三是成果保障制度化,联合司法所开通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快速通道,使调解成功率同比提升27%。 这种“浸润式”的法治输送带来多重成效。短期看,今年1月该镇万人成讼率同比下降13个百分点;中期看,逐步形成“法官指导调解员、调解员带动群众”的法治传播链;长期看,为“马背上的调解队”等民族特色调解组织提供专业支撑,推动法律规范与乡规民约更好衔接融合。 法律界人士认为,这一模式具有三方面示范意义:一是改变司法机关“被动受理”的惯性做法,将治理关口前移;二是构建分层递进的纠纷过滤机制,使约80%的简单争议在诉前化解;三是为边疆地区提供了“法治统一与民族特色兼顾”的治理思路。据悉,伊犁州政法委已着手将其纳入2026年社会治理创新重点项目。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践,司法的价值在于服务。刘连平庭长的探索表明,人民法院主动融入基层治理、指导基层调解,不只是工作方式的延伸,更是把司法服务送到群众身边的具体做法。当法律条文更贴近基层实际,当法官的专业判断转化为调解员的日常能力,基层治理就能获得更强的内生动力。通过“沉下去”工作方式,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把和谐稳固在基层,正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在基层的具体呈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