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联合规范殡葬服务收费 生态安葬获补助 经营性公墓收费纳入监管

殡葬服务关系千家万户切身利益,也是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针对部分地区殡葬收费项目繁杂、标准不够透明、群众负担感较强等问题,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深入完善殡葬服务收费政策的通知,从项目划分、定价方式、收费边界与监管协同诸方面作出更具操作性的制度安排,旨以制度“划线”、以监管“立规”,推动殡葬服务回归公益定位,促进服务供给与群众承受能力相匹配。 一是直面问题,厘清“该收什么、怎么收、谁来管”。通知将殡葬服务划分为殡仪服务与安葬服务两大板块,并进一步区分基础项目与非基础项目。在殡仪服务上,遗体接运、存放、告别、火化、骨灰寄存等被明确为基础项目;各地也可结合实际,把遗体整容、防腐等纳入基础项目,更好保障基本需求。安葬服务上,生态安葬以及政府举办殡葬服务机构提供的骨灰格位安葬等被纳入基础项目。通过“基础兜底+非基础规范”的制度设计,既回应群众对基本治丧服务可得性、可负担性的诉求,也为个性化服务预留空间,避免“一刀切”抑制供给。 二是分析原因,针对成本压力与供需错配进行制度校准。近年来,城镇化推进带来人口集聚,土地资源约束加剧,公墓等安葬设施供需矛盾在部分地区更为突出;同时,治丧服务链条较长,涉及设施折旧、能源消耗、人力投入与日常维护等多项成本,若成本核算与收费规则不清,容易滋生“多头收费”“模糊收费”等现象。通知强调政府指导价应在成本监审或调查基础上制定,以扣除政府补助、社会无偿捐赠等后的成本为依据,按照补偿合理成本原则确定,并综合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机构性质、服务类型及成本差异等因素设置浮动幅度。此安排有助于把收费定价从“经验判断”转向“成本约束”,从源头提升规范性与可解释性。 三是评估影响,以奖补引导绿色转型、以边界约束减少隐性负担。通知提出对树葬等不保留骨灰的生态安葬、以及土葬区遗体深埋不留坟头等方式按规定给予适当奖补;若因成本过高确需收费,可适当收取生态安葬费。这既体现对节地生态安葬的政策倾斜,也兼顾服务可持续运行的现实需求。对于以墓穴形式安葬的,允许收取墓位使用费与维护管理费;以格位形式安葬的,允许收取格位使用费与维护管理费,并对费用构成作出明确界定:使用费对应租用、建筑工料及安葬服务等必要支出,维护管理费对应日常维护、清扫、修补与管理等持续性成本。更为关键的是,通知强调除上述项目外不得收取其他与安葬对应的的费用,意在压缩“搭车收费”“变相收费”的空间,让群众在办理安葬事项时能够清楚知道收费依据与项目范围。 四是提出对策,推动分类定价与协同监管同向发力。通知明确,基础项目收费标准由省级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同级财政、民政部门制定,或经省级政府授权由地级及以上政府制定,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非基础项目则由地级及以上民政部门明确收费标准参考区间,引导机构合理收费。在公墓收费管理上,城镇公益性公墓(骨灰堂)以及政府举办或参与举办的经营性公墓(骨灰堂)相关费用实行政府指导价;其他经营性公墓原则上实行市场调节价,但需由机构按照实际成本和合理利润自主确定,并书面报告当地民政部门,同时地方民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加强收费指导与行业监管,通过参考区间等方式强化引导,并配套监管措施。对农村公益性墓地,提出原则上不得向村民收取墓位使用费,如需收取维护管理费,应由村委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按实际成本明确标准,突出公益属性与群众自治相结合。同时,通知要求指导殡葬服务机构建立内部价格管理与成本核算制度,准确记录各项服务成本和收入,为科学定价、精准监管提供数据基础。 五是展望前景,政策落地重在公开透明与执行一致。完善收费政策只是第一步,关键在于执行层面的规范化、透明化与可监督。随着各地进一步细化基础项目清单、政府指导价标准及非基础项目参考区间,殡葬服务价格体系有望更加清晰,群众在治丧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将逐步缓解;生态安葬奖补政策的持续推进,也将有助于提高节地安葬的社会接受度,推动殡葬领域绿色转型。下一阶段,预计各地将加快成本监审、强化收费公示与票据管理,推动跨部门信息共享与联合执法,对违规收费、强制捆绑服务等行为形成更有力震慑,提高行业规范水平与公共服务质量。

殡葬服务关系群众切身利益。此次政策调整通过分类管理、明确标准、加强监管等措施——既减轻了群众负担——也推动了行业规范发展。随着政策落地,殡葬服务将更加透明、公益,让群众获得更有尊严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