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年初,台州的王女士在黄岩区一家广汽本田4S店看上一辆白色的小型轿车,还签了定车合同,价格给了8.3万元。当时的合同里写着赠送底盘装甲、全车贴膜、脚垫还有玻璃险这些东西。可是提车的时候,收银台居然收了8.58万元,多出来的2800元正是这三样本来该免费送的东西。王女士当场就懵了,合同白纸黑字写着是送的,怎么现在反倒要钱了?后来4S店解释说“精品选装明细”里没写价格,就当是要另外付钱的。还有上牌费、按揭费和维修费也都算到了这个总价里去。王女士跟店里怎么谈也谈不拢,没办法只好把案子告到黄岩区法院去了,想让他们退钱还要赔偿三倍损失。 这次法院最后判下来说,不算是欺诈行为;但是多收的950元精品费和168元维修费一共1118元必须要退回来。至于退车和三倍赔偿这些请求呢,法院都驳回了。法官也说了个事儿:车的质量没问题,配置也和合同说的一样,所以没法说这是欺诈;不过4S店在写“赠送”的时候说得不清不楚,导致消费者误解了这事儿,所以他们就得承担不好的结果。 以后大家遇到这种“免费套餐”的时候啊,最好让销售员在合同上直接手写标注“免费赠送”,再盖个章才管用。这样才能保护好自己的权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