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至2008年间,十堰市郧阳区柳陂镇韩家洲村为改善村民出行条件,跟村里的康某签下了两份道路硬化施工合同。合同约定,工程验收后分期付款,最终还款期限定在了2012年底。可是,工程完工后,康某没能如期拿到75.64万元的工程款和2万元借款。直到2023年才把这事儿闹到法院去,郧阳区人民法院判下来后,双方在2024年4月达成了分期还款的协议。可等到了2024年12月下旬,村委会又违约了,现在还欠了50万元没还。 柳陂镇镇长林刚说,村里没钱、镇里也没钱,这就是直接原因。他还提到很多村里都有这种情况。深入分析会发现有三重矛盾:以前基础设施建设需要钱但配套跟不上;村里经济不行却还得搞公共服务;还有以前欠下的老账没法系统性解决。 长期拖欠工程款给基层公信力造成了很大影响。康某垫付的资金拖了十几年没收回,他六十多岁了生活很难受。这事儿也动摇了市场主体的信心,以后建基础设施可能质量和效率都会受影响。最严重的是,判决后还不还钱削弱了法律权威和基层组织的信用。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各方都试过很多办法。法院判了后推动和解协议;镇政府每年向县里要钱;还有的地方在探索化解机制。不过现在还钱进度还是慢了点,单靠一种办法还不够用。 以后这种老账的问题会越来越多。新建项目资金管理会规范些,但存量债务还得想办法解决。中央一号文件也提了要稳妥化解村级债务。 这起案件像面多棱镜一样反映了乡村治理中的问题。它不仅关系到当事人的权益,还关乎基层治理的公信力和发展能力。要实现乡村善治,既得把眼前的事处理好,还得靠机制创新。